5月16日,时逢我校72周年校庆日,由我校主办的第二届“世界法学家论坛”在海淀校区隆重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为“人工智能时代法学教育与研究”,民商经济法学院承办平行论坛“法律实践和法学教育与研究”。
本次平行论坛由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主持,八位中外主旨报告人分别是: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郭禾教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辉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毋爱斌教授、韩国仁荷大学法学院院长丁莹镇(Jung Young Jin)教授、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法学院安德列阿·卡里奇(Andrea Carinci)教授、美国北俄亥俄大学法学院理查德·贝尔斯(Richard Bales)教授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中德法律合作项目汉马可(Marco Haase)教授。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文轩教授以及来自各研究所的师生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
论坛伊始,于飞院长代表学院对中外专家学者莅临论坛表达了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他指出,人工智能时代为法学教育与研究以及法律实践带来了变革、机遇与挑战,期待通过本次研讨,中外嘉宾碰撞出学术思想火花。
首位主旨报告人——孙佑海教授的报告主题为《人工智能对法学教育的影响和应对研究》。AI技术的迅猛发展对法律职业新业态的促进,导致法学教育正在发生一场应运而起的变革。孙佑海教授提出,这种影响既有AI作为引领变革的重要驱动的积极作用,如人工智能在法学教育现代化发展之中不仅对教育生态发挥了变革作用,推动了教育公平,有助于学生进行跨领域学习,也有在宏观层面的安全风险、可靠性存疑等问题,且其在教学内容、学术真实性等方面对高等教育也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对此,孙佑海教授认为,应从教学改革和宏观层面重新反思法学教育目标,关注传统法学学科与人工智能法学的结合,在生源、培养方案、师资、教研体系等方面谋划改革的共建方案。孙佑海教授呼吁各国同仁开展讨论研究,与时俱进,提升新时代法学教育水平。
丁莹镇教授的发言主题为《人工智能对法学教育的影响》。他在报告中探讨了人工智能对法学教育的影响,强调了在教学与实践中融入人工智能的转型趋势。由于教育环境的改变,丁莹镇教授认为应重点关注如何使用人工智能进行基本概念学习和解决问题。他建议,法律教育应当进行相应调整,从传统教学转向兼顾人工智能应用,将人工智能更多地用于模拟真实世界的法律场景,这样既为学生提供了互动和实用的学习体验,也让学生认识到人工智能难以避免的缺陷所在,从而可以培养出有能力使用和检验人工智能生成结果并影响人工智能相关立法的专业人才。
郭禾教授的发言主题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演进》。我国知识产权法高等教育起步较晚,各高校直到21世纪才开始自设知识产权法专业(二级学科)并拓展至博士学位。郭禾教授在报告中简述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学学位教育的发展和我国知识产权法学术学位的人才培养模式。他认为,相对于其他法学学科而言,知识产权法更注重对博士创新能力和对应用型学位学生对培养,专业课安排方面各校多有自己的特色。此外,郭禾教授还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学位教育的未来进行展望,认为知识与教育内容会随之技术发展而拓宽,未来在打好学生法理学、民商法学基础的前提下,应更注重对学科交叉内容的探索。
汉马可教授的发言主题是《审查顺序在方法性案例分析中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方法性案例分析的核心要素之一,是确立由法律衍生而来的审查顺序作为检视清单。在德国,这些审查顺序在法律教育和法律实践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在案例分析中,该模式有助于理解司法先例、解释法规和构建法律论据。它们为分析法律文件和判例法提供了一种结构化的方法。汉马可教授着重强调了法条结构顺序的重要性,通过对《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的审查顺序的讨论,解释了审查顺序在方法性案例分析中的作用,并进一步说明这一讨论可能有助于《中国民法典》第1165条审查顺序的构建与完善。
毋爱斌教授的发言主题是《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法律实践教学创新探索》。他在报告中指出,西南政法大学对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培养侧重点不同。其中,前者的培养方案之创新应以“行业急需”、“以岗定课、职业细分、动态调整”为重点,并通过构建能力导向的“实境实岗、实训实操、学训一体”实践教学平台,解决理论学习与职业胜任力培养不同步的问题。而为解决法学硕士学生积极性不足、理论和实践联系较少的问题,也为了持续提升教师教学质量,法学硕士实践教学创新的重点是维融通型教学改革模式,实现“程序与实体”“理论与实践”“教学与研究”三融合,进行专题类学习、讨论交流和课后总结。总体而言,法学实践教学改革不仅需要创新教学理念,更需要教师投入大量的精力进行教学设计、教学引导、教学研究。毋爱斌教授认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提升和在教学中的运用,如法律实践虚拟场景进入课堂,可能对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带来新的契机。
安德列阿·卡里奇教授的发言主题是《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教育与研究:意大利经验》。他认为,法科学生应重视掌握分析数据和编程的技能,理解人工智能算法。这些技能对于律师有效操作人工智能工具、理解人工智能系统的法律影响也至关重要。卡里奇教授着重描述了对作为司法管理新模式的预测性司法的批判性理解,认为司法领域在多个层面经历的数字化与人工智能化在带来高效与变革的同时也带来了隐患,因为算法历史法律数据中存在的偏见可能会被延续下去并放大,由此导致不公平的结果。如果该问题处理不当,这种偏见可能会导致系统性歧视,加剧法律系统中已有的不平等。学生和法律专业人士需要认真评估人工智能生成的观点,并在使用自动生成的建议时保持谨慎。
冯辉教授的发言主题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贸大模式”》。他在报告中就我国当前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招生、培养、就业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结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做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通过分析总结“贸大模式”,他提出,培养全球化时代和国际社会需要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是我们应当坚持的使命,更是当前应当勇挑的重担。具体而言,可以通过设置专门的本科培养方案、专门的师资队伍和全英文系列课程,与硕士培养、博士培养相衔接,实现涉外法治人才的全链条、全过程培养;组织学生规模化、持续化、成建制地参加重大国际模拟法庭竞赛,推进涉外法治人才与国际标准接轨;积极向国际组织推荐学生实习和就业,为国家培养国际组织后后备人才。
里查德·贝尔斯教授的发言主题是《人工智能在美国法学院课堂上的应用:劳动/雇佣法研讨课程中的一种方法》。贝尔斯教授介绍道,美国法学院目前教授对人工智能的使用持不同态度。他的报告围绕劳动/雇佣法高年级研讨课中对人工智能的应用展开。他认为,在课堂上,授课内容应关注工作场所和法律实践中的人工智能应用,也应鼓励学生选择与工作场所中的人工智能相关的主题开展研究。事实证明,在法律教育和学习中,合理使用人工智能手段不仅有利于扩展学生的研究视角,有助于其了解不同国家和区域的数据与隐私法律区别,使其更直观地认识到人工智能工具在不同领域的优势与劣势,还能让学生们拥抱前沿科技、从批判视角全面认识人工智能在法学教育中的功能与局限。
在八位专家学者的主旨报告之后,于飞教授作了会议总结。他回顾了八篇主旨报告的特色与亮点,感谢八位报告人分享的真知灼见,以及长期以来对学院人才培养与国际化工作的大力支持。最后,于飞教授呼吁中外学者携手合作,共同推动人工智能时代法学教育与研究。
平行论坛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