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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岭南大学李相旭教授讲座——“韩国继承法的特色与面临的课题”成功举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5日 16:40 阅读数:

 

20191218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主办的“韩国继承法的特色与面临的课题”讲座在昌平校区厚德410会议室举行。

本次讲座邀请到韩国岭南大学教授、韩国家族法学会会长、韩国土地法学会会长、韩国民事法学会副会长李相旭教授LEE Sangwook主讲。李教授系我院特邀的外国授课专家,将在我校开展一系列教学、讲座活动。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所长刘家安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韩国法研究中心主任吴日焕担任韩语翻译和与谈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陈汉副教授作为本次讲座的评议人参加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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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安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刘家安教授首先向前来听讲座的同学们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题。他指出,相对于物权债权等财产法领域,各国继承法有更多自己本国的特色;韩国是东亚文化圈中的一员,对于中国继承法而言,韩国继承法应该也有很多值得借鉴、学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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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相旭教授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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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日焕教授翻译

李相旭教授先以四个生动有趣的例子,向我们展示了何为legal mind,提倡以问题特有的条件为依据突破自己固定的观念。接下来,李教授分别介绍了韩国继承法的沿革、韩国继承法的课题、继承的含义、继承财产范围、继承人顺位、继承人资格、继承缺格、继承份额、贡献份额、特别缘故者的财产分配以及继承承认和放弃,分析并讲授了韩国继承法对于日本民法及习惯法继受,以及当前韩国继承法面临着事实婚姻配偶的继承权、遗留份额制度、脱北居民的继承权和老龄化带来的赡养(抚养)和继承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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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汉副教授评议

在评议环节,陈汉副教授针对李相旭教授的报告,提出中国没有特留份制度,李相旭教授回应道,在韩国也有质疑批判的声音。韩国特留份制度是源于企业家死后,将其全部财产向社会捐赠,为了其妻子和女儿的权益得到保障的特殊历史背景。陈汉副教授又谈到韩国将尊亲属的继承顺序放在卑亲属之后,而对比中国,中国虽有尊老传统,但在实际案例中多将父母排除在继承人之外的情况,值得思考。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就韩国继承法中配偶的法定继承份额、继承人顺位、继承承认和放弃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与看法,李相旭教授回答了大家的问题,评议人和主持人也对同学们的问题提出了基于中国法视角下的看法。最后,刘家安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向李相旭教授和两位评议老师表示感谢,大家共同合影留念。

本次“韩国继承法的特色与面临的课题”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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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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