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师仙逝,哀哉痛哉!夜不能寐,追忆起与恩师的点点滴滴。
41年前,我有幸考上当时的北京政法学院。上大二时,巫昌祯老师组织了课外的婚姻法学习小组,招收对婚姻法感兴趣的学生。当时,尽管巫老师不是我们班婚姻法的主讲老师,但听说巫老师上课深入浅出,生动有趣,便报名参加了这个学习小组,巫老师温文尔雅,循循善诱的大家风范,博学慎思、求真务实的学者精神,很快就让我成了铁粉,从此与巫老师结下终身的师生缘。
本科毕业的论文我选了婚姻法,巫老师是我撰写论文的指导老师,又一再督促我考研究生。说实话,79级的本科生已经很吃香了,我当时准备毕业后工作嫁人。巫老师找我谈话,告诉我眼光要放长远,知识改变命运,多读书一定不会吃亏的。我听从恩师的指点,认真备考,有幸成为巫老师的开门弟子。读硕的3年时间里,巫老师不仅亲自言传身教,还带着我参加了刚成立的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的活动,以及在重庆举办的全国法律专业婚姻法师资培训班。在这些活动中,让我得以结识当时的婚姻法学界的泰山北斗:杨怀英先生、杨大文先生、刘素萍先生、李志敏先生,王德意先生等许多前辈,得到他们的耳提面命,亲自指点;同时,与师资班的同学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之后这批师资班的同学都成为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中坚力量。可见巫老师等老一辈学者为婚姻家庭法学学科以及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发展高瞻远瞩,深谋远虑。1986年我研究生毕业,遵从师意留校任教。从此,在巫老师的引领下为中国婚姻家庭法学事业不懈奋斗至今。
巫老师的高洁品格,无私奉献、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精神是我们晚辈学生的人生榜样。工作之后,追随巫老师参与中国婚姻法的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和修订,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的调研、论证、起草、讨论。几十年来,无论时间早晚,路途远近,风霜雨雪,巫老师总是提前到会,从不迟到、早退,持之以恒,严于律己,几近苛刻。她总会在会前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也多次督促我要准时参会,提前准备。巫老师早期参加的各种会议、调研,经常是既没有车马费,也没有专家费,巫老师总说,党和国家信任我,不能辜负党和国家的信任,我愿意做法律战线上的义务兵。巫老师还免费为许多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70年代末,巫老师牵头组织成立北京市第八律师事务所,专门为家庭暴力、婚外情、被拐卖和强迫卖淫等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服务,承办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挽救了许多濒危家庭,甚至濒危生命。北京市第八律师事务所曾获得“天下第一家”的美称。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妇女,巫老师不仅不收费,还给她们提供资助,帮助她们渡过难关。我曾经看见过得到巫老师帮助的受害妇女下跪感谢,痛哭流涕,巫老师马上把她扶起来说,“这是我应该做的,不用谢。”2015CCTV年度法治人物颁奖仪式时的颁奖词写道:“关注女性命运,保护弱者权益。86年风雨人生,60年初心未改,你用爱的力量,彰显了法的尊严。”是巫老师为保护妇女、保护弱势群体不计名利、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
巫老师连续多年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名誉会长。一生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建言献策,殚精竭虑,为中国婚姻家庭立法,为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立法奔走呼号,不遗余力。她曾经说过:“立法就是给妇女撑腰,告诉你,你别怕。”
巫老师教书育人、学识渊博、淡泊名利、品行高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对年青一代提携关爱,督促勉励,呵护有加,是我们永远的老师,终身的榜样,她的精神永远活在我们心里。巫老师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