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民商骄傲 > 正文

【民商之师】明月照大江,春雷动地诗 ——王雷老师专访

作者:汤雨薇 曾铄钧 刘笑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8日 17:22 阅读数:


王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及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物权法编课题组成员。清明假期期间,民商新闻编辑部的小记者们有幸与王雷老师进行了线上交流,更加体会到王雷身上温柔敦厚、通文达艺的学者气度与亲切和善的师者之心。


 

衣带渐宽终不悔 为伊消得人憔悴

王雷是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及副秘书长,同时是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物权法编课题组成员。这样一位民法造诣颇深的学者,当初进入民法殿堂却有些偶然。2002年夏天,高考过后,年少的王雷本来想报考哲学,但他父亲希望他学外语,经过协商和折衷,王雷最终选了法学。之前,他对法学缺乏了解,但在选择之后慢慢热爱上了这门学科。考研的时候,王雷只是想尝试一下大家口口相传最难考的民商法专业,挑战挑战自己。没想到,一打开民法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他就沉迷于其博大精深又经世致用的知识体系中了。

“玉经琢磨多成器,剑拔沉埋便倚天”,提起自己的民法探索之路,王雷老师有感于从父辈以及导师身上学到的坚韧。他生长于山东日照,父辈是平凡普通的劳动者。父母在土地上全力以赴劳动的身影在他心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他要求自己在写作中、在讲台上付出同样的劳动,方才期待时间给予的回馈。

王雷曾在明法论坛上提到:“体系化是民法典的生命。”在他看来,民法典的体系包括内在体系和外在体系,内在体系是由民法的基本原则构成的价值体系,外在体系是民法典的编纂结构、具体规则形成的形式逻辑体系。民法基本原则表达了民法上最重要的价值取向,是构建民法的内在实质体系的依据,也是自由、平等、公正、诚信、文明、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法体现。民法学即民事法律关系学,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就能够在错综复杂、博大精深的民法学体系中抓住其主线,以达纲举目张、以简驭繁、以约求丰、触类旁通。正可谓:“法书万卷,法典千条;头绪纷繁,莫可究诘;然一言以蔽之,其所研究或所规定之对象,要不外法律关系而已。盖法律规定,无论其范围之大小,总不离乎法律关系。”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民法体系的价值红线,民事法律关系是贯穿于民法体系的技术红线。

体系化要求在学习和适用民法过程中眼光不断往返流转于民法总则和民法分则、个别民法法条和整体民法法条、民法具体规则和民法基本原则之间,正所谓:“一旦有人适用一部法典的一个条文,他就是在适用整个法典。”

每位民法学者都心怀一个万民为王的法治理想,而在王雷心中,民法理想社会的关键词是:诚实生活、毋害他人、各得其所、各尽所能、各安其分、自主选择、利益均衡、和谐相处,以实现人民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业。

说到理想,王雷用诗一般的语言娓娓谈到:历史的长河中每个人都不过像一只只伏在河边喝水的小鼹鼠,鼹鼠饮河,不过满腹,大历史中我们注定是一个个小细节,想来虽感冷酷,但又确是历史发展、文明积累的真实写照,惟有创造和爱会给我们幸福。在历史的长河边,有人贡献甘冽清泉、有人倾注涓涓细流、有人带来洪水齐天、有人激起惊涛拍岸。我们的所写所言都会成为标记我们个人的档案,或者光辉、或者黯淡。红尘四合、烟云相连,谁已看透谁的未来?历史的星空依旧会有灿烂的星辰和美丽的明月,河边的我们依然会不断地仰望与描摹。



谨治专学为师表,通行达道方可期

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转到法大任教时间不长,王雷每次到昌平校区上课或参加活动,都要穿越偌大的北京城,付出更高的时间、交通和住宿成本。每来一次昌平,都感觉像是出差。但法大学生中洋溢着的浓厚学习热情,让他觉得路途奔波都是值得的。

2017年11月9日做客“明法论坛”畅谈民法典分则编纂的体系与内容时,不少同学即被王雷老师的睿智和风趣折服而“路转粉”。本学期,许多同学也如愿进入了王雷的民法课堂。在课堂上,他依然展现论坛讲座般的风采,鲜活的案例信手拈来,妙语不断。面对同学们的钦佩赞赏,王雷觉得,每一位民法学者都会有自己的民法学体系,通过教学研究形成自己心目中的民法学体系,以梳理民法知识(是什么)、发掘民法原理(为什么)、总结民法方法(怎么样)、安放民法疑问,通过讲课则将该体系展现于学生面前。他期待“有备而来”的、良好的讲课能让师生“尽兴而归”并能“乘兴推进”自己的研究和学习,实现教学相长。

对于大学,王雷至今难以忘却的,是他硕士和博士期间的导师王轶教授的一句话:“学生学习期间,如果没有足够充分且正当的理由去做其它事情,就应该多读书。”王雷深以为然,并且十分认同孟德斯鸠的一句话:“知识使人温柔,理性使人倾向于人道,只有偏见使人摒弃温柔和人道。”通过阅读、讨论和不断丰富自己的社会体验,可以不断地消除自己不合理的偏见,形成合理的前见,使得自己更加温柔和理性。据此,王雷建议学生多读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经典作品,多读自己感兴趣的有利于陶冶人文情操的书,在法律素养之外厚植人文情怀,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结合。

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多年,面对着法学生共同的关于提升专业素养、综合能力的困惑,王雷认为,学问的形式就是听、说、读、写,学生应在听、说、读、写的过程中培养学问的兴趣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他提到美国学者梯利的话:“科学家诞生于人开始对一些事实感到好奇的时候。”王雷指出,学问的动机也正是个人的兴趣,实际上,这也是研究学问的真正动力。只有真正对学问有兴趣,才会在研究的过程中体会到孔颜乐处,学问的过程也就不会成为一场文化“苦”旅。一个出于兴趣研究学问的人,往往也是一个有着理想主义色彩的人,为了学问,他能够尽可能超脱一些不必要的羁绊。

可是兴趣从何而来呢?多读书、多思考方能获得。学习应该把读书和思考结合起来,在读书和思考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读书思考有助于发现自己的学习研究兴趣和未来职业兴趣。王雷谈到:“因读书而获得的智识上的收获和思想上的提高是一个人脱颖而出的最好资本,其受益也不仅限于学问领域。”



珍惜所有来之不易,尊重所有看似平凡

王雷在翩翩的学者谈吐之外,还潜藏着一颗对家庭忠诚负责的温柔之心。工作与课堂上,他手持着民法的利剑披荆斩棘,探索知海;而生活中,他把一腔温情留给了家庭。

王雷非常欣赏卢梭在《爱弥儿》中说过的这些话:“再没有什么图画比家庭这幅图画更动人的了,但是,只要其中少画了那么一笔,也就把整个图画弄糟了”、“我的心对它所爱的事物是十分依恋的;它长期以来都是只有在同我的家人一起的时候才是一颗完整的心”、“家庭生活的乐趣是抵抗坏风气的毒害的最好良剂”。

 以“知足常乐,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作为人生信条的王雷,除了教书育人,潜心治学,每年春种秋收农忙季节,他还时常回家和父母共同劳作,这不仅仅是享受“复得返自然”的乐趣,更是为了陪伴家人,体验平凡、庄严、一丝不苟、无怨无悔、兢兢业业、全力以赴的劳动之味。在田间地头和家人一起劳作,也成为他的爱好和精神寄托。

许多同学在大学时光中,会遇到珍贵友情、爱情。王雷告诉我们,要珍惜友情、爱情和亲情的奇妙缘分。平等产生友谊。“世上决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在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这就是缘分。我们应该本着自愿、诚信和公序良俗原则去对待爱情。婚姻家庭是一个具有法的意义的伦理爱的温馨港湾,是一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亲情和财产的共同体,家庭成员特别是夫妻间侧重整体协同,这是休戚与共、志同道合、忠实互让、养老育幼的具有人身信赖关系的紧密结合型团体。

面对生活,王雷时刻珍视的两个词,便是“尊重”和“珍惜”。他尊重自己的职业,尊重平凡劳动,尊重世间一切美好的情感;他又无比珍惜,珍惜他人给予自己的善意,珍惜以劳动获得的一切。

从治学到教学,从理想到当下,王雷在娓娓述说中,莫不以和雅相示,以期盼相昭。当我们仔细读完王雷写的一字一句,发现他身上令人尊敬的绝不仅仅是他的博物洽闻,更是他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明月照大江一般的气度。法理艰深,征途漫漫,王雷传承父辈和导师的坚韧精神,上下求索,同时兢兢业业,甘做明灯。对学生,他寄语如是:“法律易变,法理长存。法不阿贵,功不唐捐。” 这就是学者王雷,师者王雷。



                            本文编辑:汤雨薇 曾铄钧 刘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