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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伟丰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2日 08:49 阅读数:

陆伟丰,男,中共党员。

19897月——1991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学习,并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7月,到原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中管院)工作。

19917月至19937月,在中管院教务处从事教学管理工作,19939月进入该院经济法系从事教学,先后讲授司法会计学,经济法概论,劳动法学等课程。

19949月评为讲师,20009月晋升为副教授。

2001年至今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所从事教学工作,先后讲授劳动法学,经济法概论,社会保障法学,劳动法律诊所等课程。

1996年至2000年在原北京市光大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

本人参编、撰写《劳动法学》、《劳动法实践教学教育科学研究》等教材、专著多部。

撰写发表《论引诱违约的劳动法规制》、《反职场欺凌的劳动法路径简视》、《夯实法律制度之基 促进学徒培训健康发展》等论文十余篇。

参与由北京市总工会及有关国际组织委托的近十项课题研究。

曾为《中国劳动保障报》撰写案例分析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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