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长玲,女,1964年9月8日。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美国佛蒙特法学院、韩国首尔大学访问学者,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主要研究领域:知识产权法
科研成果:
独自撰写:《专利法生态化法律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研究》、《知识产权法》等。
主编:《美国版权法经典案例评析》
参加编写:《知识产权法教程》、《知识产权案例教学》、《知识产权法学》等。
在核心期刊独自发表论文:“论专利法的生态化”、“论专利法生态化的必要性”、“论专利保护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专利法生态化下生物技术专利保护的在思考”、“中国知识产权法制的新变化与启示”、“论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收费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专利法生态化下植物新品种保护方式的再思考”、“中国城市垃圾处置收费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中韩FTA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之协调”、“FTA与知识产权关系之协调”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