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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成功举办社会法研究生论坛和辩论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7日 11:02 阅读数:

2017年11月25日晚,由我院主办、我院社会法研究所承办的“互联网时代新型劳动形态对劳动法的挑战研究生论坛”和“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辩论会”于我校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11会议室成功举办。这次学术活动得到了我校“双一流”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的支持。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深圳大学、辽宁大学、北京化工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我校等十几所高校的社会法学科师生共计50余人参加了本次学术活动。


第一部分进行的是开幕式,由我院社会法研究所所长赵红梅教授主持。我校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教授在开幕式上做了重要致辞。他指出:“在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学科属于独立的法学二级学科,虽设立较晚(2016年初才设立),却是我校重点支持发展的法学学科。我校研究生培养改革注重通过实践教学和课堂教学的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今晚即将进行的研究生论坛和辩论会就是实践教学和课堂教学两者完美结合的体现。本次研究生论坛主题‘互联网时代新型劳动形态对劳动法的挑战’和辩论会辩题‘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是很有价值的。互联网的发展使人的延伸无边无际,传统的关系是强关系的社会生活,而互联网使人们处于弱关系的社会生活中。通过研究生论坛和辩论会可以考验研究生的综合素质,也能加深同学们对互联网时代劳动关系的理解。”


第二部分进行的是“互联网时代新型劳动形态对劳动法的挑战研究生论坛”。由我院社会法研究所副所长杨飞副教授主持。首先,他介绍了举办本次研究生论坛的初衷;然后,他介绍了主办方面对全国法学专业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以及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互联网时代新型劳动形态对劳动法的挑战”征文的情况和结果——通过征文由专家完全按论文本身的质量遴选出来的五位最优秀论文作者,最终得到主办方的资助,前来参加本次研究生论坛并做主题报告。研究生论坛的核心部分是五位最优秀论文作者依次就论文内容作十分钟的主题报告,接着五位主办方特邀的有影响力社会法学者对前述报告进行一对一的精彩点评。具体是:武汉大学法学院2017级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孟现玉同学作主题报告,苏州大学法学院沈同仙教授点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15级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刘同学作主题报告,北京化工大学法学系主任、薛长礼教授点评;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16级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邵辉同学作主题报告,同济大学法学院王倩副教授点评;武汉大学法学院2016级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邹新凯同学作主题报告,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战东升副教授点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金超同学作主题报告,北京大学法学院阎天助理教授点评。五位最优秀论文作者展现了才华,五位特邀点评人贡献了智慧。


第三部分进行的是精彩纷呈的“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辩论会”。辩论会由北京大学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雷琦同学和我院社会法研究所所长赵红梅教授共同主持。辩论双方分别为正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辩论队(一辩刘志颖、二辩马越凌、三辩余楠、四辩何思鸣)和反方我院辩论队(一辩余抒蕾、二辩刘晓婕、三辩王天然、四辩胡星星)。首先,在特邀辩论会主席雷琦同学的沉稳、有序主持下,正反双方在40分钟时间内对辩论主题展开了既唇枪舌剑激情四溢又娓娓道来充满学术理性的论辩,赢得了全场的阵阵掌声。正反双方各自四位辩手的临场表现都可圈可点,其中正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辩论队的整体发挥和相互配合更为出色。其次,在赵红梅教授的幽默诙谐主持下,主办方特邀的四位有影响力社会法学者依次对本场辩论会作了细致而精到的点评,他们是: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董保华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喻术红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王显勇教授。随后,四位点评人和雷琦同学以无记名方式评选出本场辩论会最佳辩手为反方我院辩论队二辩刘晓婕同学。最后,反方我院辩论队向正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辩论队,赵红梅教授向雷琦同学,分别赠送了礼物——由多伊普勒教授亲笔签名的其劳动法系列学术著作中译本。

  


  至此,本次研究生论坛和辩论会圆满落幕,并得到了莅临的校外专家学者和研究生们的一致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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