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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4日 00:00 阅读数:

10月9日至10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召开。

本次会议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开幕式、主题发言、分组讨论、小组讨论汇报和闭幕式。大会开幕式于9日上午在中国政法大学学术报告厅举行,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主持。会上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张新宝代表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对大会作报告。报告分为五个方面:研究会学术活动与对外交流、配合中国法学会工作、相关评奖活动、人事变动、对未来工作的设想。报告重点强调了一年来研究会所做的工作,同其他院校、国际、民间、政府的交流,引导推动学术研究,为中国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作出重大贡献,同时也表示要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大会以鼓掌的方式通过了该报告。

随后我校终身教授江平上台发言,介绍了民法与宪法主体不同的争议及私权与公权的冲突,并对研究会及各位专家学者寄予厚望。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致辞,代表学校感谢学界各位的重视参加此次盛会。他指出民法乃基础法学,肯定了我校民法学研究成果。希望能够加强与学会的合作,巩固友谊。最后祝愿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林忠良教授也作了报告,肯定了民法研究所所取的重大成就,但还有重大的使命,任重而道远。他强调了党中央高度重视法学会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希望大家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推进深入研究,为党中央提出价值高、质量好的法制成果,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代表实务界介绍了如何完善民法典,常务理事会会长王利明教授作了侵权责任法的介绍,杨利新教授为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基金颁奖并授予十位青年“优秀成果奖”。

大会开幕式取得圆满成功。会后,大会出席人员至法渊阁门前合影留念。本次年会后续事宜相继展开。

9日下午到10日上午,与会的代表们分为五个小组分别进行了讨论。在10日下午的汇报会上,仲崇玉老师代表民法总则讨论小组谈及了民法学体系、民事主体和法律行为三个问题;韩强老师和高飞老师代表物权法讨论小组谈及了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里承包经营权的调整、占有的动产抵押等问题;蒋瑛老师和陈雪萍老师代表其他小组谈及了解题婚姻的补偿机制、动迁中的法律关系问题、民法典体系等8个问题。

在随后的闭幕式上,首先由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卫国教授做总结发言。他谈到了自己的一篇新作,谈及了涉及财产权定性的8个问题,并说明了自己所设想的一种新的体系。最后,副会长孙宪忠教授致辞。他表示,在为期两天的年会中,各位民法学的学者都能够积极踊跃的参与到各类问题的讨论中去,体现了中国法律界一片欣欣向荣的气象。同时,他也对在今后一年中的学术互动提出了希冀,希望各位学者教授都能继续深入研究,提高国家品质,并也希望新一批的年轻学者发扬和继承老一辈的优良传统,推进民法学研究会的不断深入发展。最后,他也预祝明年的年会也能够顺利举办。

大会在一片热列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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