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的合作协议,2024-2025学年,学院将选派优秀本科生赴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交换学习。现启动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申请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全日制本科交换生项目的学生须为学院全日制在籍大二或大三学生,交换期限为一学年。
参加该项目的交换生于法大本科毕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可选择申请入读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博士(Juris Doctor, JD)课程。符合条件获录取的,入读时可从其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本科交换期间修毕的课程中,获得一定的学分转换。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博士课程为期两年。学习结束后,学生将获得由香港城市大学授予的法律博士学位。
二、拟选派本科交换生名额:3人
三、本科交换生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跨文化适应能力;
(三)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四)英语成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托福不低于100分(互联网考试成绩);或
2. 雅思总成绩不低于7分;或
3.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总分不低于530。
四、本科期间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的交换学习
(一)课程安排
本项目本科交换生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交换的两个学期内,将修读8门法律本科课程,共计24学分(即每学期修读4门课程,每门课程3学分,小计12学分)。
(二)本科交换生费用
香港城市大学对入选本项目的本科交换生免收本科交换阶段的学费,仅收取对应学年的申请费、留位费和杂项等费用。
五、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博士课程的衔接
(一)申请时限
通过本项目于本科第三学年在香港城市大学交换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于下一年度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博士课程的指定申请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申请;于本科第四学年在香港城市大学交换的学生,可于该年度的指定申请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申请。若有特殊事由,符合条件的本项目本科交换生可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后两年内申请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博士课程。
(二)录取要求
香港城市大学将根据本项目本科交换生的学业成绩及法律博士课程的录取要求,对申请者进行遴选。申请者在香港城市大学修读本科交换生课程期间,学业平均绩点需达到3.0或以上。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履历表、英语成绩证明、个人陈述、本科学位和毕业证明、本科学业成绩证明、在香港城市大学交换生期间的学业成绩证明等。如相关文件不以英语出具,请提供符合香港城市大学范式要求的英译本。
(四)奖学金机会
本科期间入选本项目交换生、后被录取为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博士的学生,将自动成为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博士入学奖学金的候选人(若有),有平等机会参与该项奖学金评选。
(五)学费及其他费用
获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博士课程录取的学生,香港城市大学根据其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其他费用。
(六)学分转换
参与本合作项目的学生在入读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博士课程时,可从其于本科交换期间修毕的课程中,获得最多21学分的带成绩等级的学分转换。
(七)修读年限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博士课程为期两年。
(八)其他
关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博士课程,更多信息参见:
https://www.cityu.edu.hk/slw/prospective-students/postgraduate-programmes/juris-doctor-jd
六、说明
(一)申请参加本项目、拟于大四期间赴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交流的学生,需提前规划并妥善安排大四期间毕业论文撰写、毕业实习、论文答辩等事宜,以免影响如期毕业。
(二)入选本科交换生项目的学生完成交换学习之后,可申请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博士课程,也可选择其他升学或就业路径。
(三)入选本科交换生项目的学生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之后,若入读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博士课程,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博士课程学习期间,不具有中国政法大学学籍。
七、本科交换生申请流程
(一)校内报名方式
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将表格和相关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学号+港城大项目”,于2024年5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外事办公室邮箱fao.ccels@cupl.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昌平校区主楼B327办公室。
(二)校内申请材料
1. 报名表;
2. 英语成绩证明;
3. 本科期间成绩单;
4. 其他证明材料,例如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若有)。
(三)咨询电话:010-5890 9316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本科交换生及法律博士项目报名表(2024-2025学年)》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