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与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民商经济法学院关于2023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4:27 阅读数:

各科室、研究所:

2023年寒假将至,根据学校校历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寒假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学生放假安排

学生15日(周四,农历腊月十四)学生放寒假,假期52天,226日(周日,农历二月初七)返校。

227日(周一,农历二月初八)学生正式上课。

(二)教职员工放假安排

教职员工17 (周六,农历腊月十六)放寒假。

教职员工225(周六,农历二月初六)报到上班,教师于225日到学院报到。226(周日,农历二月初七) 上班。

二、班车安排

1.225日、26日,下午班车发车时间均为16:30

2.寒假期间,每周二、五、日安排一辆班车(122日、24日、27日除外)8:00由昌平校区开往学院路校区,16:30返回,乘车地点不变。

3.寒假期间每周四(126日除外)安排一辆班车, 8:00由学院路校区开往昌平校区,16:00返回,往返均经停西三旗,乘车地点不变。

三、用印安排

需要用印的教师请提早做出合理安排,与用印联系人联系,需要盖章的同学提前与辅导员联系,由辅导员提前告知需盖章人员名单,并对所要盖章的内容负责。

学院党委党章用印联系人:闫俊波

学院院章用印联系人:于丽

四、安全工作

1.师生提高安全意识,在假期应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2.教职工不在学院路科研楼和昌平逸夫楼办公室内留存贵重物品,及时清除杂物和易燃品,做到断电、锁好门窗。

3.遇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各科室、研究所负责人及学院领导汇报。



民商经济法学院

202313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