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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工作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3日 15:46 阅读数:


各位指导教师、各位同学:

根据校教务处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

201931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交由指导教师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201932日至37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定稿,交由指导教师对论文定稿审阅并给出成绩。

201938311学生提交毕业论文定稿和相关材料。

指导教师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初稿、修改稿以及定稿提出的修改意见或评语均应填写在《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相应栏目内。

二、工作要求
    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保持联络渠道通畅,学生应及时与教师联系。如果学生没有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请指导教师及时向学院反映。学生应和指导教师沟通,确定毕业论文体裁,并将相应体裁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发给指导教师,方便教师评分。

所有选择民商经济法学院方向的同学201938311按时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纸质版论文和材料 (学生本人提交给各负责人)

专业方向

提交地点

负责人

民法、知识产权法

逸夫楼33076

郭老师

财税金融法、劳动法、经济法

逸夫楼33069

老师

民事诉讼法、商法、环境法

逸夫楼33070

李老师

1)论文定稿纸质版一式两份,要求符合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2)《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请指导教师指导意见填写具体的指导内容并签名

3)《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请指导教师给出论文成绩并签名。

  以上材料如果不符合要求,请修改合格后再次提交。因材料未按时提交而产生的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2.提交电子版论文和材料(本院学生向班级负责人提交,外院学生向小组长提交)

1)毕业论文定稿电子版Word版)文件以“学号+姓名+论文命名(例2015201666某某某论文”

2)《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电子版,教师指导意见内容应与纸板一致文件以“学号+姓名+控制表命名(例2015201888某某某控制表”

3)《毕业论文汇总表》,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

以上三份材料的电子版,按每人一个文件夹存放,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命名

民商经济法学院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专人负责选择其他法学院专业方向的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也提交电子版。本院、外院需分开存放至两个文件夹

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选择民商经济法学院方向的同学,请将电子版发送至小组长邮箱(小组长联系方式已另发通知公布)。

请各班级负责人、各学院小组长201931117:00时前,收齐电子版材料(《毕业论文汇总表》由小组长汇总后提交),送至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昌平校区办公楼B317

三、论文质量控制

(一)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质量控制

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学生写作规范情况在指导过程中,发现学生引注不规范的情况,应及时要求其改正

(二)学校对毕业论文质量控制

学校将在毕业论文撰写和指导工作结束后,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原创性检查,对发现有抄袭的论文将做出严肃处理。

对发现抄袭、剽窃等行为的,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 抄袭、剽窃不超过论文全文10%的,责令修改论文一周后答辩

2.抄袭、剽窃占论文全文10%20%的,根据抄袭、剽窃性质,酌情给予责令修改论文一周后或延期一学期答辩的处理

3. 抄袭、剽窃占论文全文20%以上的,根据抄袭、剽窃性质,酌情给予责令修改论文延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答辩的处理。

(三)毕业论文质量检查结果的公布及后果

1.学生凡被查出过抄袭行为的,经责令重写后,无论写作水平如何,其成绩只能为及格或不及格

2.学生重写后仍然存在抄袭行为的,按考试作弊论处,其毕业论文成绩以零分计,并参照《中国政法大学考试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民商经济法学院

2019223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doc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模板(参考)(最终版).doc

 附件3: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doc

 附件4.1 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学术论文类).doc

 附件4.2 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毕业设计).doc

 附件4.3 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调查报告类).doc

 附件4.4 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案例分析类).doc

 附件5:毕业论文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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