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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及开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9日 16:53 阅读数:

院发(201814                                                                               签发人:刘继峰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法大发[2017]26号)以及校教务处关于2018-2019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及开题工作安排的通知》(校教字[2018]第082号相关规定,我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及开题阶段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是全程跟踪、监督毕业论文工作,保证学校规章制度能够有效落实,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的工作组。我院的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教师构成:

组长:刘继峰

成员:薛克鹏、金英杰、纪格非、贺绍奇、李玉香、席志国、胡利玲、于文轩

秘书:文晋渝、 

二、选题和开题阶段工作要求

第一阶段 毕业论文选题

(一)时间

20181119日至201812月13

(二)工作要求

1. 20181119日至2018年11月25学生填写民商经济法学院2015级毕业论文选题登记表(选题四联单)》(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四联单”)。

   1)学生的题目范围应按照本科生的理论水平确定,毕业论文题目具体,即在选题范围之下更具体的题目,而不是把毕业论文的选题范围等同于论文题目。毕业论文的选题可以参考各院发布在校园网上的选题指南民商经济法学院的选题指南请参阅《民商经济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指南》(附件2)

选题四联单》需完整打印,不要手填、不要撕开。“指导教师”栏外,其余各项内容应详细填写,学生联系方式确保有效学生已经自行联系好指导教师的,指导教师的所有信息应填写完整(含联系方式),如果填写不完整的,学院将根据情况重新安排指导教师。

2)选题四联单班级为单位收齐,201811月26201811月27日,交至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昌平校区办公楼B317)为保证后续工作的有序开展,超过规定时间未交材料的学院将不再接收。

  2.201811月28日至2018年126日,各研究所根据学生的《选题四联单,确定指导教师。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将统一给学生反馈指导教师信息。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可根据本人研究方向,选择自己指导的论文指导教师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小组长,辅助工作。学校对毕业论文质量要求较高,各阶段工作审核严格,请各位老师认真指导,以保证毕业论文质量。

3. 2018127日至2018年1213日,学生联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学生撰写《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报告书》(以下简称“选题报告书”)。学生选题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体现学生所修专业的培养目标;  

2)体现专业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3)有利于学生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有利于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

4)题目大小难度适合本科生水平,学生在规定的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撰写任务,能对选题进行充分论证;

5)学生选题原则上要做到一人一题,毕业设计和调研报告等确需团队合作方能完成的,可由多人进行共同研究,但每选题最多不超过3人。

论文题目必须经指导教师指导,如学生自题目不符合上述要求,指导教师与学生沟通并通知学生进行修改。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题目的英文翻译(不超过80个字符)。如无特殊情况,选题阶段完成后,论文题目不再变更和修改

毕业论文题目经指导教师审核确定后,学生应撰写《选题报告书》(附件3)。论文的中英文题目必须是指导教师同意的题目,选题理由”应详细具体(只写“对此题目感兴趣”之类)。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对选题的意见”栏内填写具体意见,并亲笔签名。

第二阶段 毕业论文开题

(一)时间

20181214日至2018年12月23

(二)工作要求

指导教师应在学生选题确定后,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收集、撰写开题报告

学生撰写《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4,以下简称“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书的内容包括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研究方法、论文提纲、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参考文献应选择能体现该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比较具有影响力的专著和论文。参考文献须至少包含两本专著和两篇核心期刊论文。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对开题报告的意见”栏内填写具体意见,并亲笔签名。

第三阶段 提交选题报告书和开题报告书

(一)提交时间

201812月24201812月25

(二)提交材料

1.《选题报告书》(附件3打印版和电子版

打印版必须指导教师亲笔签名,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版一致。格式要求:小四号宋体、1.3倍行距。

2.开题报告书》(附件4打印版和电子版

打印版必须指导教师亲笔签名,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版一致。格式要求:小四号宋体、1.3倍行距。

3.《民商经济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开题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选题开题汇总表”电子版

(三)提交方式

1.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按行政班级收齐《选题报告书》(打印版和电子版、《开题报告书》(打印版和电子版和《选题开题汇总表》(电子版)。本院同学选择外院论文方向的仅需提交电子版,不交打印版。材料交至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昌平校区办公楼B317)

2.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的学生,如选择民商经济法学院论文方向的由各院小组长收齐后统一提交。材料交至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昌平校区办公楼B317)

(四)我院将聘请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的同学担任小组长,小组长负责协助毕业论文的管理工作。具体人员将在选题确定后公布

三、特殊情况

1.参与“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项目的同学,无论其项目是否已结项,均可自愿决定是否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毕业论文开题及后续程序。

已参加“计划”项目并放弃毕业论文写作、参加“计划”项目同时写毕业论文的学生须提交《本科生毕业论文确认表》(见附件6)。《本科生毕业论文确认表》与其他毕业论文材料一并归入学生毕业论文档案。

2.学生选择本科教学学院以外单位(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以外的学院)的本校教师作为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学生须填写《非本科教学学院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登记表》(附件7)。经指导教师所在单位与学科对口本科教学学院确认后,才允许毕业论文开题。该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包括组织论文答辩)权限和责任在论文所属学科对口的本科教学学院。

由于我校法学类毕业论文可以在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中选择不同的专业,所以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行政班级所属学院和毕业论文专业所属学院两个单位管理选择外院专业方向的同学,应同时遵守毕业论文专业方向所属学院和本学院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

 

  附件2018.rar

 民商经济法学院

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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