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与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民商经济法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9日 19:23 阅读数:


一、报到安排

 

专业

时间

地点

民商法、诉讼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923

14:00——16:00

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539

经济法、知识产权法、

社会法、法律(法学)

923

14:00——16:00

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545

注:报到携带材料以我校《关于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中规定的须携带的证件和资料,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二、专业复试安排

专业

英语听力+专业笔试

综合口试(英语+专业)

民商法

时间

923

18:00——20:45

时间

925

14:00

地点

教学楼206207

地点

第一组

教学楼211;备考207

第二组

教学楼212;备考207

第三组

教学楼215;备考207

经济法

时间

923

18:00——20:45

时间

924

8:30

地点

教学楼222223

地点

第一组

教学楼204;备考:206

第二组

教学楼205;备考: 206

诉讼法

时间

923

18:00——20:45

时间

925

13:15

地点

教学楼205

地点

第一组

教学楼116;备考123

第二组

教学楼122;备考123

知识产权法

时间

923

18:00——20:45

时间

924

13:00

地点

教学楼224

地点

教学楼215;备考216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时间

923

18:00——20:45

时间

924

13:00

地点

教学楼321

地点

教学楼211;备考212

社会法、及社会法方向法律(法学)

时间

923

18:00——20:45

时间

925

14:00

地点

教学楼321

地点

教学楼513;备考516

财税法及金融法方向法律(法学)

时间

923

18:00——20:45

时间

925

14:00

地点

教学楼204

地点

金融法

教学楼520;备考516

财税法

教学楼519;备考516









注:1. 所有笔试考生请携带相关考试证件(身份证、复试通知书)以备查验,外语考试请携带好铅笔等文具。

2. 所有考生请于面试前半小时到备考室侯考,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体检安排

时间:925日上午7:00——11:30

地点:学院路校区校医院

具体信息请查询研究生院网站。


四、招生咨询及相关事宜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  010-58908189

以上安排如有变化,最终以报到处门外墙上(或研究生院网上)通知为准。


民商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919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