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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及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2日 09:57 阅读数: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各环节申请

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同时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所有研究生均须在各个环节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和系统说明在相应环节中操作完成,并确保所填内容准确无误。各个环节逾期将会关闭,则无法申请本学期的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

网址:http://gms.cupl.edu.cn/

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务必立即修改密码):
1.研究生导师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工号(CU为大写,身份选择“教师”);
2. 在校研究生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身份选择“研究生”);
3.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申请编号,(身份选择“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1、答辩预申请

研究生管理系统答辩预申请(用于申请维普系统免费论文检测)环节起止时间:2018年9月4日8:00—9月14日10:00。
经协商“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为我校学生个人自检开通了安全检测通道,以杜绝某些资源来源不正规、且冒名模仿检测品牌的网站,保障毕业生论文的安全。学生通过此通道可免费检测一次,检测结果仅作为修改论文的参考。通过预申请审核的学生,第一次注册并绑定姓名和学号即激活使用,激活账号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学生免费检测一次的使用期限为激活后一个月。(温馨提示:请学生尽快登陆安全检测通道注册,领取检测服务,如出现冒领情况,不予补领。)具体安全检测通道,以及《维普自助检测服务使用指南》,将择期另行通知。

2、在系统中填写学位申请书并上传论文

(1)填写学位申请书

所有学位申请人须在系统中认真、详细地填写学位申请书,并请导师审核。完成系统中学位申请书环节(含导师审核意见)起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10月14日16:00。

(2)上传电子版论文

所有学位申请人须在系统中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电子版论文为双匿名版,须与所提交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上传的论文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学号-题目”。

电子版论文提交起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10月18日10:00。

3、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申请

申请毕业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在系统中完成毕业资格审查申请并经导师审核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10月10日8:00。

4、博士生科研成果申报

博士研究生按照系统中所提示的要求,上传用于申请毕业及学位的2篇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要求与标准详见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 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完成系统中提交科研成果环节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9日-10月10日8:00。

注:请严格遵守上述时间,逾期将无法进行本学期的毕业及学位申请。

二、 提交纸质版论文及申请材料

没有按通知时间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的,不能提交纸质版材料。

1、《学位申请书》

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交由“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下载并有导师详细推荐意见的《学位申请书》,须双面打印。
提交时间:2018年10月17、18日8:30-11:00,14:00-16:00,地点:科研楼B322。

2、纸质版论文

所有学位申请人在提交论文时应确认提交的所有纸质版论文与系统中提交的论文完全一致。提交申请学位的论文,在形式上必须严格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规定的标准。凡形式、结构、字数不符合规定的学位论文,或不按规定打印、装订的学位论文,不能提交。提交论文本数如下:

博士:双匿名论文(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6 本,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5 本。

硕士:双匿名论文(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 5本,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5 本。

纸质版论文提交时间:2018年10月17、18日8:30-11:00,14:00-16:00,地点:科研楼B322。

3、同等学力申请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照片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其中“准予学位论文答辩专业及时间”必须符合要求

(2)《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

(3)课程班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两张两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与系统中的照片一致),写明“姓名、专业”,用于制作证书。照片格式要求:

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357A7F3D614C9638

二次答辩的申请人仅需提交照片,无需提交上述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提交时间:2018年10月17、18日8:30-11:00,14:00-16:00,地点:科研楼B322。

4、全日制硕、博士提交中期考核材料和《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

根据学校规定,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写作,并通过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经导师评定符合要求,品德及其他方面鉴定合格,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根据学校规定,博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及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科学研究成果符合毕业规定,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全日制硕、博士生中期考核材料包括:《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分流登记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进展汇报及评价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表》、《成绩单》,博士生还须提交《培养计划》、《综合性学科考试记录》、《综合性学科考试评分表》。

全日制硕、博士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由系统中下载打印,并有导师签署意见。

上述材料不符合学校规定的,无法申请毕业及答辩。

提交时间:2018年10月10日,地点:科研楼B508。

5、博士生科研成果

博士研究生须提交用于申请学位的2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一式两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文章页,并在目录页中标出本人文章题目。

在SSCI(社会科学论文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索引)等检索系统收录期刊之外的境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需提交进行评定的,请提交复印件13份。外文论文还需提交中文翻译13份。
所发表成果的具体要求与标准请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学术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毕业及学位申请无效。

博士生科研成果复印件提交时间:2018年10月10日,地点:科研楼B508。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凡参加我院五个专业同等学力答辩的同学,在自己选择指导教师时,一定将自己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我院五个学科专业所列研究生导师相一致,否则我院概不接受非专业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导师名单参见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导师名单;
2、答辩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民商经济法学院官网“通知公告”及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民商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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