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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9日 14:43 阅读数:

一、              报到安排

 

专业

时间

地点

民商法、经济法

49日(周一)

上午8:30——11:00

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539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

49日(周一)

上午8:30——11:00

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545

 

注:携带以下材料以备查验:

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复试通知书、体检表

3.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 硕士学位证原件(硕士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

5. 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需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原件

6.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如果已在报考材料中寄送则不需要提供)

 

二、              专业复试安排

 

专业

专业笔试

专业面试

时间

49日(周一)

14:00——16:00

时间

第一至三组410日(周二)上午8:30——

第四组   411日(周三)上午8:30——

地点

教学楼211

地点

第一组

教学楼116;备考107

第二组

教学楼122;备考107

第三组

教学楼123;备考107

第四组

教学楼111;备考112

时间

49日(周一)

14:00——16:00

时间

410日(周二)下午14:00——

 

地点

教学楼212

地点

教学楼111;备考107

知识产权法

时间

49日(周一)

14:00——16:00

时间

410日(周二)下午14:00——

 

地点

教学楼307

地点

教学楼104;备考107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时间

49日(周一)

14:00——16:00

时间

410日(周二)上午8:30——

 

地点

教学楼307

地点

教学楼103;备考107

时间

49日(周一)

14:00——16:00

时间

410日(周二)下午13:00——

 

地点

教学楼207

地点

第一组

教学楼105;备考107

第二组

教学楼106;备考107

 

注:1. 所有笔试考生请携带相关考试证件(身份证、复试通知书)以备查验。

2. 所有考生请于面试前半小时到备考室侯考,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              外国语复试安排

外语考试在专业课面试中进行(小语种待定)

 

四、              体检安排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五、招生咨询及相关事宜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010-58908189

 

六、以上安排如有变化,最终以报到处门外墙上(或研究生院网上)通知为准,报到时务必仔细阅读报到处门外墙上通知。

 

 

 

                             民商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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