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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委关于2017年暑假学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09:56 阅读数:

各年级办、亲爱的同学们:
    2017年暑假将至,根据学校和学院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分党委现就2017年暑假学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学生7月29日(周六)起正式放假,9月2日,2015级和2016级本科生、研究生返校,9月4日正式上课;9月11日,2014级本科生返校。
9月2-3日,2017级本科生报到;9月4-5日,2017级研究生报到。
2015级和2016级本科生报到注册时间:9月2日9:00-16:00;地点:端102。

2014级本科生报到注册时间:9月25日9:00-16:00,地点:年级办公室。
二、安全注意事项
为切实做好我院学生暑假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让学生度过安全愉快的假期,分党委提出具体安全注意事项如下:
(一)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各年级办高度重视暑假学生遵纪守法和安全稳定教育,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文化影响,提高警惕,特别是外出进行暑假社会实习实践学生的教育,确保安全稳定。
(二)请各年级办在暑假放假前针对各班级认真开展以“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传销”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请各年级在放假前认真开展宿舍安全检查,检查要全面、细致;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汇报,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四)严格遵守放假时间,严格执行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请假制度,并做好假期学生的离校登记工作。严禁学生提前离校或不按时返校,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校或不能按时返校的,须事前向辅导员说明原因并严格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生报到注册实施办法》与《中国政法大学学生离校请假管理办法》办理请假手续,辅导员须做好详细记录。请各年级辅导员在放假前后加强检查,对未经准假提前离校或延期返校者,一经查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年级在暑假期间不得以集体名义私自组织外出活动,在校内组织开展活动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不得从事未经批准的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严禁学生私自组织包车出游;提醒离校外出的学生不得搭乘非法营运机动车辆,乘坐合法交通车辆应做好路途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路途人身财产安全;提醒学生在公共场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
(六)请各年级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私自留宿他人,不在宿舍自炊,不使用大功率电器;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严禁晚归和夜不归宿;离开宿舍和夜间就寝时,注意关好门窗。
(七)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和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上传下达。请各年级学生在暑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到信息通畅,确保学生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八)请各年级办在放假结束后,按规定严格开展注册报到工作,及时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及时与未按时返校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原因。
三、用印安排
    分党委结合学院学生用印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暑假学生用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分党委用印
值班日期:7月29、30日;8月10日、8月24日(周四);
值班时间:10:00—11:00;值班地点:昌平校区主楼B319;
联系人:于丽;值班电话:010-58909328。
(二)学生工作办公室用印:
值班日期:8月10日、8月17日、8月24日(周四);
值班时间:10:00—11:00;值班地点:昌平校区主楼B312;
联系人:张葆;值班电话:010-58909324。
    需要盖章的同学,请提前与年级辅导员老师联系,由辅导员老师提前告知联系人需盖章人员名单,并对所要盖章的内容负责。
    学校其他相关工作安排,请参见学校网站《关于2017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最后,祝全体同学假期快乐!

 

 

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委
二〇一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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