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经验与民法法典化:回顾与展望”国际讲坛
系列活动预告
主办方: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荷兰民法研究中心
时间:
2007年11月8日至10日
地点:
中国北京,中国政法大学
日程安排:
11月8日星期四19.00—21.00
1、昌平校区:
专题研讨一:《欧盟立法对民法典的影响:以消费者保护为视角》
主讲人:亚普·海玛(Jaap Hijma)
中方教授:费安玲、朱庆育
2、学院路校区:
专题研讨二:《荷兰侵权法在法典内外的特点》
主讲人:汉斯·纽文豪斯(Hans Nieuwenhuis)
中方教授:王卫国、张新宝
11月9日星期五19.00—21.00
1、昌平校区:
专题研讨三:《荷兰民法的文化》
主讲人:汉克·史耐德(Henk Snijders)
中方教授:李永军、刘家安
2、学院路校区:
专题研讨四:《荷兰公司法的合理性与公正性:实践中的“软法”问题》
主讲人:温福瑞得·凡·登·马森伯格(Winfried van den Muijsenbergh)
中方教授:王卫国、高祥
11月10日星期六,中苑宾馆
“荷兰经验与民法法典化:回顾与展望”国际讲坛
开幕式(9.00 – 9.30)
第一单元:荷兰民法的文化(9.30 – 10.40)
第二单元:私法的基本权利(10.50 – 12.00)
第三单元:欧盟立法对民法典的影响(13.30 – 14.40)
第四单元:合同前的诚实信用:实践中的意义(14.40 – 15.50)
第五单元:荷兰民法中的电子合同(15.50 – 17.00)
总结点评( 17.00 –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