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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2008年岗位聘任推荐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0日 00:00 阅读数: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开展二〇〇八年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此次岗位聘任工作,学院先后召开了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和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审议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月3日,学院召开了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会议,对各级应聘教师资格予以审核;

12月8日,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应聘四级教授岗位的教师,参考同行专家鉴定意见,并结合应聘教师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无记名投票,予以排序;对应聘七级副教授岗位的教师,组织了现场答辩,并参考同行专家的鉴定意见以及教师自身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产生了评议结果;

12月9日,学院聘任委员会召开评议会议,在参考同行专家鉴定意见、学术委员会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结合教师自身情况,依照岗位分类和推荐名额,在审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确定了四级教授推荐人选;并依照岗位分类、岗位级别、学科和聘任名额,在审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了七级副教授受聘人选。

上述3次会议出席人数均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程序合法,投票表决结果均超过出席人数的2/3,会议结果真实有效。

具体结果如下(按投票多少为序):

四级教授岗位推荐人选:

民商法学科:尹志强、刘智慧、田士永

经济法学科:施正文、李东方、李爱君

民事诉讼法学科:杨秀清、王娣

不分到学科的机动名额:陈健(知识产权法学科)

七级副教授受聘人选:

民商法学科:王 旸、于 飞

经济法学科:竺 效

民事诉讼法学科:张 力

环境/知识产权法学科:胡 静(环境法学)

十级岗位受聘人选:

民商法学科:郑佳宁

民事诉讼法学科:赵言荣

四级教授复议时间安排:

2008年12月10日—12日,学院公示四级岗推荐人选结果,并接受异议复议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复议申请。

2008年12月13日—16日,学院对复议申请予以复议。

2008年12月17日,学院上报四级教授岗推荐人选材料。

七级副教授复议时间安排:

2008年12月10日—14日,学院公示七级岗受聘人选,并接受异议复议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复议申请。

2008年12月15日—16日,学院对复议申请予以复议。

2008年12月17日,学院上报七级副教授受聘教师材料。

联系人:王汉民 电话58909198 msjky@263.net

民商经济法学院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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