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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2011-2012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及开题阶段工作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2日 00:00 阅读数:

院发(201119签发人:李永军

民商经济法学院20112012学年本科生

毕业论文选题及开题阶段工作通知

各研究所、2008级学工办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以及校教务处校教字(2011)第55号文件关于2011-2012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及开题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我院2011-2012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及开题阶段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是全程跟踪、监督毕业论文工作,保证学校规章制度能够有效落实,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的工作组。我院的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教师构成:

组长:李永军

成员:刘智慧、胡利玲、薛克鹏、杨秀清、杨素娟、李玉香、张苏彤、金英杰

秘书:黄兴艳

二、选题阶段工作要求

第一阶段:选题工作安排

(一)时间:2011年11月3日至2011年11月30日

(二)工作要求:

1. 2011114日至20111116日填写《民商经济法学院毕业论文选题登记表》(四联单)。

(1)学生的题目范围应按照本科生的理论水平确定,毕业论文题目必须具体,即应是在选题范围之下更具体的题目,而不是把毕业论文的选题范围等同于论文题目。

毕业论文的选题可以参考各院发布在校园网上的选题指南,民商经济法学院的选题指南请参阅附件。

毕业论文选题四联单中各项除导师一项外,其余必须填写,联系方式清楚,保证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2)毕业论文选题四联单以各班为单位,收齐后于20111118日前交至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学办公室(办公楼B317)。(为保证后续工作的进行,超过规定时间未交者,将不再接收)。

(3)由于我校法学类毕业论文可以在四个法学院中选择不同的专业,所以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受到学院行政班级和毕业论文专业两个方向管理,请选择不同专业的同学同时遵守毕业论文专业方向所在学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

2.20111121日至1125日,各研究所根据学生选题四联单,确定指导教师。院教学办统一给学生反馈指导教师信息。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可根据本人研究方向,选择自己指导的论文。指导教师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小组长,辅助工作。学校对毕业论文质量要求较高,各阶段工作审核严格,请各位老师认真指导,以保证毕业论文质量。

3. 20111126日至122日,指导教师对学生题目进行审核,学生选题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体现学生所修专业的培养目标;

(2)体现专业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3)有利于学生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有利于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

(4)题目大小难度适合本科生水平,学生在规定的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撰写任务,能对选题进行充分论证;

(5)学生选题原则上要做到一人一题,毕业设计和调研报告等确需团队合作方能完成的,可由多人进行共同研究,但每选题最多不超过3人。

论文题目必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如学生自选题目不符合上述要求,指导教师必须与学生沟通后并通知其进行修改。学生的毕业论文题目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译成相应的英文题目(不超过80个字符)。如无特殊情况,学生论文题目不再进行修改。

学生题目经指导教师审核确定后,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书》,论文的中文及英文题目必须是指导教师同意的题目,并认真填写选题理由(一定详细写明选题具体理由,不得只写“对此题目感兴趣”之类)。

第二阶段:开题工作安排

(一)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2011年12月16日

(二)工作要求:

指导教师应在学生选题确定后,即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收集、开题报告撰写

学生提交的《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书》应包括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研究方法、论文提纲、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参考文献应选择能体现该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比较具有影响力的专著和论文。参考文献须至少包含两本专著和两篇核心期刊论文。

第三阶段:选题、开题报告书提交

(一)提交时间:2011年12月23日

(二)提交材料:提交《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书》纸制版和电子版,且必须有指导教师具体的指导意见及亲笔签名。电子版和打印版请按照如下要求填写:小四号宋体、1.3倍行距。

(三)提交方式: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按行政班级收齐(选择外院方向的仅需提交电子版)交至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学办(办公楼B317);

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选择我院论文方向的同学,由各院小组长收齐后交至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学办(办公楼B317)。

(四)我院将聘请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的同学担任论文小组长,负责三个法学院学生与指导老师、民商经济法学院毕业论文各方面的沟通工作。具体人员将在选题确定后及时公布。

三、学校监督

学校教务处将组织学校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于本学期末对我院的论文题目汇总表,学生选题、开题报告书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反馈回学院。如有问题,必须作出相应整改。因此请各位老师务必按照学校教务处要求,认真指导学生完成相应的毕业论文选题、开题阶段的工作。

请各位同学按时完成各项毕业论文写作任务,在写作过程中坚决杜绝抄袭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学校规定予以处分。

请所有选择民商经济法学院专业方向的同学按照民商经济法学院的各项要求完成毕业论文写作。

附件一:关于2011-2012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及开题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附件四:民商经济法学院毕业论文选题指南.doc

附件五: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09修订版).doc

附件六:民商经济法学院毕业论文选题、开题工作进度表.doc

民商经济法学院

201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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