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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法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开展调研座谈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6日 14:49 阅读数:


630日,在学院路校区,华侨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吴剑平带队,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刘超、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张彬、王康敏老师及华侨大学校友北京市汉韬律师事务所田元律师、北京思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张匡复一行人员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开展调研座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常保国、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党委书记杨秀清、副院长于文轩、院办主任于丽一同参加座谈会。

华侨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吴剑平发言

华侨大学吴剑平校长向中国政法大学及民商经济法学院表示感谢,希望以华侨大学法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建立合作关系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两院及两校的合作交流,推动华侨大学法学学科建设,同时介绍了华侨大学的办学特色和历史沿革,华侨大学是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校,同时是国家华文教育、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等多个基地,从其渊源发展上,肩负着重要的教育和政治使命,华侨大学希望与中国政法大学一起共同发挥好高校立德树人职能。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常保国发言

中国政法大学常保国副校长代表学校对吴剑平校长带队一行人员的到来表示欢迎,对华侨大学的特色办学表示赞赏,希望双方能够在华侨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两院合作基础上加深两校的联系,在法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开展交流,互相学习。同时对中国政法大学建设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分布、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强调中国政法大学与华侨大学在人才培养上承担特殊使命,双方一道共同努力,致力于高校教育,共同进步发展。

 

 

双方进行深入交流

随后华侨大学法学院院班子与民商经济法学院院班子在青年教师培养、人才培养、学生就业、基地建设、党建工作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于飞院长表示希望两个学院在原有的合作框架协议之下,不断细化、深化交流事项,搭建多元化合作交流平台,共同推动法学教育发展。

双方表示,将加强经常性沟通联系,互相发挥所长,推动师生交流、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不断深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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