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学院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提升导师指导研究生和学术管理能力,5月30日下午,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师发展沙龙”——2023年研究生导师培训会暨研究生论文质量保障与提升专题研讨会在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0112顺利举行。副校长常保国、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卢春龙、副院长李嵩、院长助理兼培养办公室主任肖宝兴、校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副教授许晶晶出席会议,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党委书记杨秀清、副院长刘继峰、于文轩、戴孟勇,院各学科负责人、各研究所所长以及全体研究生导师百余人参会,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娟主持开幕式。
开幕式上,副校长常保国在致辞讲话中指出,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的培训工作,此次会议是民商经济法学院落实学校相关要求的具体举措。他指出,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应扮演三种角色:一是,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应明确并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价值观的塑造者,导师应积极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三是,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身心健康的关怀者,导师要关心、关爱学生,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卢春龙在致辞中提出,研究生导师是做好研究生日常培养、进而促进学位论文质量提升的关键基础。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从课程设计、教学督导等全方位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第二,加强研究生教材建设,从强化问题导向、加强学术研究等方面提高教材质量。第三,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促进学生将所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杨秀清强调,研究生导师的言行和思想对研究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她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研究生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也在不断变化。作为一位合格的研究生导师,首先要根据研究生的个性化差异因材施教,二是要关心学生心理健康、关心学生的成长过程,三是要关注学生学位论文写作的全过程及细节。
会议第一单元主题为:“研究生培养政策解读与指导”,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刘继峰主持会议。
研究生院副院长李嵩详细解读了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相关规定,介绍了学位论文抽检制度是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重要措施之一,解答了研究生和导师关心的相关问题。研究生院院长助理兼培养办公室主任肖宝兴以“发挥导师指导引领作用、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主题,详细介绍了研究生培养改革系列文件,并提出导师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面具有识别、培养、激励和促成的作用。校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副教授许晶晶做了题为“研究生心理危机觉察和应对新思路”的发言,提出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讲解了如何以科学的态度和方式帮助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会议第二单元主题为:“调研情况总结与优秀研究生导师经验分享”,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文轩主持会议。
朱晓娟副院长具体介绍了开展研究生调研的情况,分析了研究生提出的关于课程开设、培养环节与考核、论文写作指导等方面的建议。她指出,调研结果反映出论文与就业是学生最关心的话题,也是学校学术传承的关键,希望导师在培养环节的每一个细节中给予更多的切实指导。
五位优秀研究生导师进行了经验分享。于飞教授详细介绍了指导学生进行读书报告、开展读书会、鼓励出国交流等具体的方法。王涌教授分享了长期坚持举办研究生读书会的经验和成果。刘继峰教授介绍了运用语言艺术,鼓励、关爱、指点学生,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经验。李蕊教授分享了“用好三心,做好两师”的经验,要对学生付出爱心、恒心、匠心。付继存副教授介绍了培养研究生独立思考能力的体会,即要做学生自主决策的参与者、学术探索的与谈人、职业发展的情报官。
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戴孟勇主持闭幕式。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提出,研究生导师应树立论文质量是底线、培养过程是关键、大爱是灵魂的三个观念。他希望各位研究生导师共同努力,给予学生坚实的支撑,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
与会导师表示,通过此次会议,不仅进一步了解了研究生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同时获得了更好地指导研究生具体建议和方法。会议凝聚了共识,明确了路径,对切实提高学院的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学院研究生教育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民商经济法学院研工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