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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民法典》担保部分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线上研讨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6日 08:47 阅读数:

  1124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承办的《民法典》担保部分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线上研讨会”通过腾讯会议平台顺利举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近50人参加了会议。

研讨会开幕环节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民商法学科带头人金可可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永军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家勇教授先后致辞。李永军教授认为,三校联合举办学术活动,有助于三校合作交流,有助于促进三校青年学者的成长,以担保部分司法解释为主题是很好的切入点,本次研讨必然卓有成效。张家勇教授认为,担保部分司法解释是民法典出台后最早跟进的司法解释之一,三校的讨论将有助于司法解释的完善,共同讨论也有利于深化思考,提高建议的水平。

研讨会共分为六个单元,每个单元包括条文导读和自由发言两个环节。

第一个单元主题为“一般规定”,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金可可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讲师徐同远老师作导读报告。自由发言阶段,中国政法大学田士永、于飞、李永军、刘保玉、刘家安、费安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徐强胜、张静、张家勇,华东政法大学刘骏、姚明斌、李运扬、王蒙、陈丽婧等老师先后就司法解释的标题、法人担保能力、担保从属性、条文文字表述、担保责任履行约定违约金、债务加入适用担保规则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第二个单元主题为“保证合同”,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姚明斌副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特聘副研究员李运杨老师作导读报告。自由发言阶段,中国政法大学刘保玉、尹志强、刘智慧、李永军、田士永、刘家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晓敏、张静、张家勇,华东政法大学徐同远、俞彦韬、贺栩栩、金可可等老师先后就保证保险、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计算、与民诉法司法解释的冲突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第三个单元主题为“担保物权”,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永军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席志国副教授作导读报告。自由发言阶段,中国政法大学刘家安、刘保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陆剑、张静、张家勇,华东政法大学徐同远、李运扬、金可可等老师先后就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区分原则的运用、添附物的抵押登记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第四个单元主题为“不动产抵押”,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刘保玉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申海恩副教授作导读报告。自由发言阶段,中国政法大学席志国、刘保玉、李永军、刘家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静,华东政法大学徐同远、李运杨等老师先后就预告登记与首次登记的关系、房地一体中的抵押权规则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第五个单元主题为动产与权利担保”,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家勇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刘征峰副教授作导读报告。自由发言阶段,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静,华东政法大学李运扬、金可可等老师先后就抵押物转让出租、仓单质押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第六个单元主题为“‘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与担保的识别”,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家勇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晓敏副教授作导读报告。自由发言阶段,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席志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静,华东政法大学李运扬、金可可等老师先后就所有权保留是否是真担保、有追索权保理下应收账款债权人、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研讨会闭幕环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温世扬教授作总结发言。温世扬教授认为,本次研讨会是三校三院首次联合举办在线研讨活动,形式新颖,与会老师的见解对于充实司法解释的法理基础具有重要价值,并期待未来三校三院在更多领域开展研讨活动,推动民法典的解释和适用工作。

本次线上研讨会是三校三院首次合作举办形式灵活的专题研讨活动,不仅节奏紧凑成效喜人,也为后续合作开展类似活动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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