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与公告 > 学院新闻 > 正文

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大讨论第八场——民商经济法学院调研会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3日 16:22 阅读数:


 

1027日上午,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大讨论第八场——民商经济法学院调研会在学院路校区举行。校长马怀德、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霍政欣、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振峰、张永然、李嵩、刘承韪、院长助理肖宝兴、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副处长朱帅、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及学位办公室负责人莅临民商经济法学院调研,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副院长杨秀清、各研究所负责人、教师代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于飞主持。于飞对莅临会议的校领导及研究生院和发展规划处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与会领导介绍了我院参加本次调研会议的各研究所负责人和教师代表。

首先,李曙光介绍了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大背景下此次调研的目的及主要调研点,对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1+4”文件进行了系统讲解,传达了 “1+4”文件的精神,详细梳理了文件中优化学科设置和人才培养、深化研究生培养体系建设等十大行动,指出学院应结合自身优势建设和发展,认真思考、积极行动、抓住新机遇。

 

接下来,于飞向与会领导介绍了民商经济法学院组织学习文件的情况。在接到学校的文件学习通知后,学院高度重视,迅速布置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各个研究所以及全体导师的学习和讨论,研究所充分利用例会制度通过现场学习或线上学习形式进行深入研讨。接下来,于飞结合民商经济法学院的独特优势从交叉学科高质量发展行动、推进研究生思政课程建设、推动“四个一批”建设、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学院的发展方向。杨秀清结合学院学科涉及领域广、学科间关联度强的优势,从学科交叉以及产学研融合方面提出抓发展机遇、促人才培养的思路,并就如何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从招生质量、课程优化、导师责任、过程控制等方面提出改革的思路和建议。

 

 

 

随后,各研究所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围绕“1+4”文件以及十项行动,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发表了意见建议,内容涉及:教学机制和课程体系改革、教材建设、导师工作、 实习实践、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等诸多方面。各位发言老师与研究生院的领导进行了交流讨论,对如何更好地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出了可行的思路、途径与方法。

在听取与会老师的发言后,校长马怀德总结讲话。他首先肯定了与会老师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马怀德指出,今年国家召开了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为下一步研究生教育工作提出全面、系统的发展改革意见。学校要抓住此次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最核心的问题,思考改革什么?如何改革?效果目标是什么?马怀德指出,做好研究生教育首先要继续深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发挥学院、学科、专业和导师的优势,深入思考学科建设、产教融合基地等方面的改革路径。二是要抢抓机遇。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抓住文件中呈现出来的历史性机遇和资源调整的机会,积极主动地去推动改革,抢抓机遇。三是要提高质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是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要采取多举措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别是学位论文质量。从严把入口关、强化中期考核和中期分流的实施力度,严格学位论文的评阅管理,加大论文抽检力度等。四是加强导师管理。要创新思路,认真落实在导师的管理、激励、培训、评价考核等方面的新要求。马怀德希望民商经济法学院以及各个学科专业,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和一系列改革举措,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校“双一流”的建设取得新成效。

 

 

最后,于飞再次感谢校领导和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的各位领导老师的指导,并表示民商经济法学院有信心、有决心,抓住机遇、勇往直前,为推动我校的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出更大的贡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