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主办的“朝鲜的外商投资法制与对外经济仲裁制度”讲座于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11会议室举行。来自朝鲜金日成综合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金亨基教授和法学院金云男副教授作题为“朝鲜的外国投资法和涉外经济仲裁法”的演讲,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吴日焕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王涌教授、国际法学院史晓丽教授以及国际法学院李巍教授参与评议。
吴日焕教授主持
金亨基教授演讲
金亨基教授首先表达了来华进行学术交流的激动与兴奋,介绍了朝鲜金日成综合大学及其法学院的历史。本次讲座内容的主讲人为金英男副教授,其演讲主要分为两个板块,第一个板块为朝鲜的外商投资法,第二个板块为朝鲜的对外经济仲裁制度和仲裁实践。关于第一板块,金英男副教授主要从朝鲜外商投资法制的发展概况、朝鲜关于外商投资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分类监管三个方面进行展开。
金英男副教授演讲
关于演讲的第二板块,金英男副教授主要从对外经济仲裁制度的形成发展与仲裁实践的最近动向两方面进行展开。最后,金英男教授讲述了朝鲜对外经济仲裁实践中对于《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适用。
王涌教授评议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吴日焕教授对以上金英男教授的演讲做了总结。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王涌教授作为评议人首先感谢了金英男副教授的详细介绍,随后对朝鲜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对外纠纷解决机制发达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对朝鲜在涉外法制方面的尝试提出了期待。
史晓丽教授评议
之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史晓丽教授也进行了评议。她将中朝两国的外商投资法律的共同点和区别进行了对比,提出中国关于外商投资的监管体制发生的部分变化,并介绍了中国仲裁机构对于涉外纠纷的解决所做的努力。
李巍教授评议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李巍教授作为最后一位评议人,介绍了中国当年加入CISG的背景,并对朝鲜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金英男副教授对于李巍教授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双方就中朝两国对于CISG的实践运用在学术上进行了积极的互动与交流,也为在场的师生解开了困惑。
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本次讲座吸引了众多师生当场聆听,这既是中朝两国法律界首次有规模的学术交流研讨会,也是朝鲜金日成综合大学的学者首次来华与中国政法大学进行交流的一次珍贵经历。最后,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顺利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