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6日至27日,“2019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暨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海南大学主办,由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大学生态文明法治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环境法所南方基地)承办。今年的年会主题为“新时代环境资源法新发展—自然保护地法律问题研究”,来自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省政协等部门的领导嘉宾以及来自国内100多所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三百余位环境法领域的专家学者出席了此次会议。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于文轩教授、曹明德教授、吕梦醒博士、硕士研究生喻雅兰参加了本次会议。
与会代表合影
10月26日上午,开幕式隆重举行。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蔡守秋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旭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调研员张红霞、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党委书记贾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司副司长严承高,海南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斐,海南大学副校长、海南省法学会副会长王崇敏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吕忠梅教授致辞
秦天宝教授主持
王旭光庭长主题发言
开幕式后,与会代表围绕“自然保护地基础理论研究”“自然保护地基本制度研究”“自然保护地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自然保护地相关司法问题研究”四个议题展开学术交流与讨论。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师生参会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研究会副会长于文轩教授主持了 “议题二:自然保护地基本制度研究”第一阶段的报告与讨论。在这一阶段,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李爱年教授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为题作了精彩报告。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吴胜利副教授的报告为“论自然保护地特效经营权的限制与保障”。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孟琦副教授的报告围绕“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体系的外部秩序构建”展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任颖副教授的报告题为“自然保护地环境监察协同治理研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莫张勤博士的报告以“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理论证成与中国实践”为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主任刘洪岩教授、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超教授对五位发言人的报告进行了点评。
于文轩教授主持分组报告与讨论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研究会副会长曹明德教授主持了 “议题三:自然保护地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第二阶段的报告与讨论。在这一阶段,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唐正彬教授以“我国自然保护地监管路径的重构—兼评俄罗斯自然保护地监管”为题作了精彩报告。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王宏巍副教授的报告题为“俄罗斯自然保护地法律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法学系刘颖副教授的报告围绕“中美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制度比较研究”展开。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文法学院院长马波教授的报告题为“粤港澳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政府环境责任法制化问题探析”。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罗锋懋的报告以“南海地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的法律对策研究”为题。江南大学法学院郭楠讲师的报告题为“从‘合作联邦’迈向多方参与:美国国家公园管理体制立法借鉴”。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孙法柏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田其云教授对六位发言人的报告进行了点评。
曹明德教授主持分组报告与讨论
在为期一天半的会议日程中,与会代表围绕“自然保护地法律问题研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会议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