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3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中国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承办的“2019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高端论坛”在北京市北邮科技酒店召开。本次论坛以“新时代语境下的典型环境诉讼”为主题,对 “环境诉讼的理论讨论”“环境诉讼的法制框架”“环境诉讼的实践与挑战”和“环境诉讼的发展与展望”四个专题展开了深入研讨。来自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最高人民法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重庆大学、中山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天津大学、福州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浙江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玉林师范学院、阳光学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环助律师事务所、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北京京文律师事务所、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中国绿发会、自然之友等单位的一百三十余位专家学者和学生参加了此次高端论坛,专业媒体也对此次高端论坛做了报道。
2019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高端论坛会场
上午9时,论坛正式开始。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飞教授主持,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双聘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黄进教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组织处调研员王小红调研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洪松教授,联合国环境署-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基地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主任委员王灿发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于文轩教授在主席台就座。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飞教授主持开幕式
黄进教授代表承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在开幕式上致辞,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黄进教授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环境法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在推进生态文明实践和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他对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科的历史发展作了简要介绍,对环境法学科积极进取、不断发展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黄进教授最后感谢与会嘉宾对中国政法大学和环境法学科长期以来的大力支持,并预祝2019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高端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致辞
随后,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双聘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教授致辞。吕忠梅教授强调,本次高端论坛的召开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恰逢其时”,并高度评价了本次论坛选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吕忠梅教授对为环境法发展作出贡献的各界人士表达了真诚的谢意,并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教授致辞
开幕式后,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开幕式后的第一个议程是吕忠梅教授做主题发言,王灿发教授担任主持人。吕忠梅教授以“中国环境司法年度‘体检’报告(2017—2018)”为题,从环境司法专门化体系基本形成、环境司法专业化内涵不断拓展、继续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与普通化健康发展三个方面,介绍了我国环境司法现状,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展望。吕忠梅教授认为,目前我国环境司法专门化体系已基本形成,专门化态势不断向好,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为了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吕忠梅教授建议,要坚持环境司法的专门化发展不动摇,同时要高度重视环境司法的普通化发展。王灿发教授对吕忠梅教授的发言作了点评,认为吕忠梅教授的主题报告信息量丰富,体现了强烈的问题意识,对吕忠梅教授提出的学术见解表示赞同。
王灿发教授(左)主持、吕忠梅教授(右)作主题发言
“环境诉讼的理论讨论”环节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主持,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和浙江工商大学徐祥民教授担任评议人。重庆大学陈德敏教授首先作了题为“从重庆市首例生态环境索赔案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发展”的发言。陈德敏教授对重庆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作了介绍,就本案例对司法实践的影响进行了分析。陈德敏教授认为,该案引申出的学术问题包括政府起诉的资格问题、所有权与救济原则的对应问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的衔接等,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随后,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教授作了题为“生态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新阶段”的发言。黄辉教授认为,传统法律解决生态问题具有局限性,在社会实践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基础理论和制度构建层面的跟进非常必要。他从理念、目的、适用范围、原则、内容拓展、承担依据、承担方式等方面,对传统法律责任与生态文明法律责任进行了对比,提出了建构生态文明法律责任的理论框架。中山大学李挚萍教授以“虚拟治理成本在环境刑事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分析”为发言主题,从“绿色的法律如何体现在环境刑事司法中”这一问题出发,对2013年到2018年中虚拟成本治理法在环境刑事司法中的应用作了统计。通过司法实践中法官对“虚拟成本治理法”的性质认识进行分析,李挚萍教授认为法官在审判中仍然存在性质界定不清的问题。这一问题无法通过再次修改司法解释得到解决,而是需要在法律上对其前提性问题——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进行定位。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作了题为“中国环境刑事诉讼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的发言。王灿发教授认为目前我国惩治环境犯罪的立法越来越严格,但环境刑事司法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如涉林涉废之外的案件占比较小、办案机关搜集证据能力不足、环境司法鉴定缺乏专业性等,这就需要从完善立法、加强对环境污染犯罪构成的研究、制订环境司法鉴定规范、加强环境刑事案件办案人员的能力建设和推行环境案件陪审员制度等方面进行完善。在评议环节,孙佑海教授肯定了陈德敏教授的见解,就环境诉讼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黄辉教授关于生态法律责任的研究非常具有启发意义。徐祥民教授对发言人的观点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学术研究的规律性提出了创新性的观点。
从左至右依次为:秦天宝教授(上左一)、陈德敏教授(上左二)、黄辉教授(上右二)、李挚萍教授(上右一)、王灿发教授(下左)、孙佑海教授(下中)、徐祥民教授(下右)
随后的研讨专题是“环境诉讼的法治框架”。本专题由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担任主持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罗吉副教授和重庆大学法学院杜辉副教授担任评议人。在这一环节,中国政法大学胡静教授以“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法律问题研究”为题做主题发言。胡静教授提出,目前检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以问题为导向,其中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理论难题。通过对判决书进行精细的实证分析,胡静教授就检察行政公益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如何选择案件、如何认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如何认定检察机关是否履行职责和举证责任如何分配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浙江大学巩固教授作了题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定位反思”的主题发言。他认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民事诉讼”性质存疑,目前的立法忽视了公益私益的属性差别,造成了司法和执法中的困境。为此,在设计制度时需要更多从公法角度考虑,有必要通过制定专门的环境公益救济立法来解决问题。天津大学焦艳鹏教授以“司法核心价值的环境诉讼成本及控制”为题作了报告。焦艳鹏教授分析了研究司法价值和诉讼成本的必要性,认为司法成本包括时间、物质资源、社会和情感等方面,这些方面在诉讼活动中均需考虑。他就环境司法中事实的还原程度对司法成本的影响等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解释,认为环境诉讼在整体制度设计和制度运行过程中需要考虑成本,而环境诉讼中事实还原程度对司法成本造成较大影响,这种成本应该以司法核心价值为导引,并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华南理工大学刘长兴教授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基本定位”为题作主题发言,重点探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的关系、诉权基础和责任的性质等问题。刘长兴教授认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际上还是遵循了公益诉讼的道路,很难说是一个独特的诉讼;诉讼解决的问题在实质上与行政管理职权解决的问题一致,在解决环境问题时不能只依托于侵权责任法,也要从行政法、行政手段方面加以考虑。在评议环节,罗吉副教授认为,焦艳鹏教授的发言侧重于对效率价值的考察,对司法的作用的认识和定位非常准确;另外三位发言人对目前最典型的环境诉讼形态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杜辉副教授认为胡静教授和巩固教授的发言从理论命题出发,结合制度构建的需要做了问题化处理,具有高度的反思性。
从左至右依次为:黄锡生教授(上左一)、胡静教授(上左二)、巩固教授(上右二)、焦艳鹏教授(上右一)、刘长兴教授(下左)、罗吉副教授(下中)、杜辉副教授(下右)
第三个专题讨论环节围绕“环境诉讼的实践与挑战”展开。本专题由中国政法大学胡静教授担任主持人,北京师范大学冷罗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侯佳儒教授担任评议人。重庆大学董正爱副教授以“检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实证分析”为题作主题发言。他基于案例统计,从被诉行为主体、违法行为和救济利益三个方面均需实证分析,并提出三个观点:被告类型应限于国务院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生态、资源保护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被告的涉诉行为可能是环保领域的行政不作为,也可能是乱作为(即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检察行政公益诉讼应以救济环境公共利益为主,环境公共利益应区别于基于国家自然资源所有而产生的国家利益。天津大学代杰副教授以“行政公益诉讼‘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实证研究”为题发言。代杰副教授分析了“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在实践中如何认定,对行政机关的抗辩事由、法官对行政机关抗辩事由的认可程度做了具体而详实的解析,提出了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的判断标准和抗辩事由的适用条件。四川大学赵悦副研究员以“中国气候司法路径探究——基于41个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的实证分析”为题做主题报告。她认为,气候变化诉讼已经成为国际性的司法现象,现有的国内研究主要集中于域外气候变化司法。赵悦副研究员结合中国的司法实践,通过分析什么是气候变化诉讼以及中国为什么需要气候变化诉讼、气候变化诉讼路在何方、现有大气污染公益诉讼的特征、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是否能为中国未来气候变化诉讼等问题,提出自己的基本观点:在不考虑科学不确定性的前提下,大气污染与温室气体排放能否实现协同管控决定着中国气候司法的可能性。上海财经大学胡苑研究员和博士生俞翰沁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印度环保法庭实践进行分析,并就“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资格之审视”展开讨论,认为在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上可以有多种选择;为了避免一案多审和滥诉的出现,法律应明确行政机关为主、其他为辅的顺位。在评议环节,北京师范大学冷罗生教授从张雪樵检察长的答记者问出发进行了评析,同时分享了对环境法研究和教学方法的理解和体会。中国政法大学侯佳儒教授认为发言人均针对特定领域展开研究,都是结合具体的案例展开探讨,研究方法很有特点。他提出,研究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诉讼,重点要厘清其科学本质是什么、法学本质是什么。
从左至右依次为:胡静教授(上左一)、董正爱副教授(上左二)、代杰副教授(上右二)、赵悦副研究员(上右一)、胡苑研究员(下左一)、博士生俞翰沁(下左二)、冷罗生教授(下右二)、侯佳儒教授(下右一)
最后一个研讨环节的主题是“环境诉讼的发展与展望”。本专题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柯坚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庄敬华教授和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刘卫先教授担任评议人。中国政法大学朱明哲副教授以“法哲学视角下的气候变化诉讼”为题作主题发言。他以气候变化相关诉讼为出发点,引出了法哲学是否需要作出改变的思考。朱明哲副教授认为人类正在从二元论迈向非二元论认识,在目前法律和科学、国家与非国家、不同部门法的界限逐渐模糊的情境下,法哲学本身也要作出调整。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文黎照律师以“论环境诉讼中技术与法律的衔接”为题作了发言。她从个案出发,指出了案例中相关行业的问题,并分析立法和司法之间衔接的问题。通过对司法案例中“母液”的内涵进行分析,文黎照律师认为我们国家危险废物识别步骤较为清晰,但实施路径不清晰,只根据名录进行认定的司法处理方式不可取。武汉大学吴宇博士作了题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法律性质”的发言。他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就三方面问题展开了讨论:公益、私益和国益诉讼的关系;从功能性角度探讨生态损害赔偿诉讼的作用;现有的制度在整个环境诉讼体系中的定位。中国政法大学吕梦醒博士以“荷兰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为题作主题发言。她围绕环保组织在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中的诉讼资格及面临的限制、环保组织在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中诉讼资格及面临的限制、荷兰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衔接等问题展开讨论,分析了荷兰经验对完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借鉴意义。在评议环节,中国海洋大学刘卫先教授认为朱明哲副教授从形而上的角度进行探讨,对环境诉讼如何发展提出了独到的见解;文黎照律师从形而下的角度探索环境诉讼中非常具体的操作性问题,非常具有实践意义。中国政法大学庄敬华教授充分肯定了吴宇博士和吕梦醒博士的研究,并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性质、专门立法的模式、与民法典制定过程的关系等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从
左至右依次为:柯坚教授(上左一)、朱明哲副教授(上左二)、文黎照律师(上右二)、吴宇博士(上右一)、吕梦醒博士(下左)、庄敬华教授(下中)、刘卫先教授(下右)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教授主持闭幕式。于文轩教授首先代表承办单位对本届论坛进行了总结。他对会议的圆满举行充满欣喜之情,并对长期以来支持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科发展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生态环境部等主管部门、高校和科研和院所等兄弟单位、学界前辈和同事、与会嘉宾专家学者、环境律师和环保组织代表、媒体朋友以及会务工作人员表达了深深谢意,并期冀本次高端论坛能够为推进我国生态环境法治事业提供有益的智慧成果。
中国政法大学于文轩教授主持闭幕式
随后,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代表下届中国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高端论坛的承办单位重庆大学发言。黄锡生教授介绍说,2020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高端论坛的主题将与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法治相关。他就重庆大学法学院以环境资源法作为龙头学科的特点做了介绍,并诚挚地邀请各界人士届时到美丽的山城与会交流。
重庆大学黄锡生教授作为下届承办方代表发言
最后,在热烈的气氛中,于文轩教授宣布2019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高端论坛闭幕。
撰稿:崔梦钰、吕梦醒
摄影:卢云开、张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