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与公告 > 学院新闻 > 正文

民商经济法学院赴山西大学法学院开展交流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7日 19:17 阅读数:


2019年1月4日,在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洪松带领下,学院办公室、教学科研办、研究生工作办、学工办老师一行赴山西大学法学院进行交流。

在山西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郭建有带领下参观了山西大学校史馆,了解到山西大学的创立、历史革沿、改革进程、国际交流等方面的发展内容。山西大学的前身是1902年成立的山西大学堂,北洋大学堂(现天津大学)和京师大学堂(现北京大学)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三所国立大学。建国初,随着全国高等院校的调整,山西大学法律系被并入北京大学。山西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6年8月,根据高教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山西大学法律系的基础上成立,曾涌现出刘少白、冀贡泉、梅汝璈、杜任之、程谷梁等众多国内外著名的法学先驱。

校史馆参观之后,在山西大学法学院学院会议室进行交流座谈会。山西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郭建有、副院长(主持工作)周子良、副院长刘丽萍、孙淑云教授、民商法研究室主任汪渊智、经济法研究室主任董玉明、院办主任黄晓涛、党办主任佘勇、团委书记王彬与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洪松一行共同参加了此次交流会。


座谈会由周子良主持,他向民商经济法学院的老师们表达诚挚的欢迎和亲切的问候,各位老师在会上就学生培养、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党建团建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

王洪松代表学院表达了对山西大血法学院的感谢与敬意,他介绍了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学情况、师资力量、学院文化、学科建设、办学特色级教学模式改革和人才跟踪调查等方面的情况。他希望通过这次的交流会,使两个学院的交流联系进一步加强,共同促进人才培养,从而推动两校高水平发展。

会后,参与座谈的两院老师互赠纪念品并合影留念。

本次活动加深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与山西大学法学院在人才培养、学工行政队伍建设、党建团建等方面的了解,老师们在研讨交流中各取所长、相互学习、促进提升,增进了两校的友谊,对推动两校法学学科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