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5日,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学分会主办,由我院承办的“第二届中国劳动法论坛”暨“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学分会2018年年会”在北京融金中财大酒店成功举办。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30所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来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美团点评等实务专家,以及京内高校的研究生,共计80多人参加了本次论坛暨年会。
(开幕式会场全景)
开幕式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姜颖教授主持。
(姜颖教授主持开幕式)
首先,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学分会会长郭军代表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学分会致辞,表达了对参加本次论坛暨年会嘉宾的欢迎、对承办方中国政法大学的感谢和对劳动法发展前景的美好祝愿,并希望劳动法学界进一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研究。
(郭军会长致辞)
随后,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李树忠教授代表中国政法大学致辞,对本次论坛暨年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各位专家学者的莅临表示欢迎,并指出:“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学话语体系,对社会法学这一新兴学科是很好的发展机遇,而社会法学作为两年前中国政法大学自设的独立二级学科,其以赵红梅教授为带头人的学科团队正在努力承担起促进全国社会法学科发展的重任。”
(李树忠副校长致辞)
最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张鸣起作重要主旨报告,张鸣起会长在报告中精辟阐释了本次论坛暨年会的主题,对新时代劳动法的发展完善提出多个方面的指导意见,并希望与会者秉持理性和热情兼备的精神探讨主题,贡献智慧。张鸣起会长提出:“新时代劳动法律体系需要发展和完善,需要进一步界定劳动关系,解决好平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保护企业利益的问题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集体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制,研究如何把新业态纳入到劳动法调整范畴。为此,需要梳理设计出一个更加清晰的劳动法律体系,并完善劳动法和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从内容上,优化一些法律,如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从路线上,强化顶层设计,编撰劳动法典,解决劳动法律体系内部重复、冲突等问题。”
(张鸣起会长作主旨报告)
第一个单元的主议题是“劳动法与民法关系的深入理论研讨”。分议题包括:1.劳动法、民法各自与其他法律区分的标准是价值理念、调整对象还是社会经济领域、问题导向?2.我国民法与劳动法分立格局是历史造成的,这种历史格局是否符合学术逻辑?3.劳动法是应与传统民法比较还是应与现代民法比较?民法能否通过现代化实现对劳动者的社会保护?4.劳动合同关系归劳动法调整与劳务合同归民法调整这一非此即彼理论是否具有合理性?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叶静漪教授主持。
(叶静漪教授主持第一单元)
首先,中央财经大学沈建峰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李凌云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战东升副教授、我院社会法研究所杨飞副教授4位发言人依次围绕前述分议题进行了4轮精彩的对话式与论辩式研讨发言。
(第一单元沈建峰教授、李凌云副教授、战东升副教授、杨飞副教授发言)
随后,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凯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学分会副会长、南京审计大学秦国荣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学分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谢德成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徐智华教授针对前述主议题和分议题做了精彩的评议发言。
(第一单元常凯教授、秦国荣教授、谢德成教授、徐智华教授评议)
在自由提问和发言阶段,与会者围绕着发言人和评议人的观点展开了进一步研讨。整个第一单元研讨在主持人叶静漪教授庄重睿智又有效把握调动现场气氛的主持下,与会者充分进行思想碰撞、观点交锋,你来我往、唇枪舌剑,研讨气氛热烈。
第二个单元的主议题是“劳动法与民法关系的深入实务研讨”。分议题包括:1.在劳动争议裁审中,当劳动法未规定时能否适用民法规范?如果不能适用,如何解决裁审的法律依据问题?如果能适用,背后的法学原理是什么?2.违反劳动法强制性规范的劳动合同是否一律无效?劳动法强制性规范是否需要像一般民事合同法那样区分为效力强制性规范与管理(取缔)强制性规范?就此如何解释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3.劳动争议的和解、调解协议能否与劳动法规定的强制性规范不一致?劳动者可否放弃法定权利?就此如何解释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4.劳动法上侧重保护用人单位利益的规范(有关竞业禁止、用人单位知情权保护等)是否属于民法规范?就此如何解释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刘俊教授主持。
(刘俊教授主持第二单元)
首先,北京化工大学薛长礼教授、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毛磊副院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何锐审判员、海南大学伍奕副教授4位发言人依次围绕前述分议题进行了4轮精彩的对话式与论辩式研讨发言。
(第二单元薛长礼教授、毛磊副院长、何锐审判员、伍奕副教授发言)
随后,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俊禄律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田思路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师范大学刘诚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德敏教授针对前述主议题和分议题做了精彩的评议发言。
(第二单元姜俊禄律师、田思路教授、刘诚教授、杨德敏教授老师评议)
在自由提问和发言阶段,与会者围绕着发言人和评议人的观点展开了进一步研讨。整个第二单元研讨在主持人刘俊教授沉稳睿智又有效把握调动现场气氛的主持下,与会者充分进行思想碰撞、观点交锋,金句频出、掌声不断,可谓精彩纷呈,研讨气氛热烈。
第三个单元主议题是“平台经济对劳动法的挑战和应对研讨”。分议题包括:1.平台经济用工有哪些典型形态?不同形态用工者的社会保护面临哪些共性和和个性问题?2.传统劳动关系认定理论能否直接适用于平台经济用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判断?是否有必要引入新的判断理论?3.针对平台经济用工者的社会保护,是否有必要突破现有的劳动法理论创制新的法律规则?4.在难以确立劳动关系状态下,如何实现对平台经济用工者的社会保护?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冯彦君教授主持。
(冯彦君教授主持第三单元)
首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天玉副研究员、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阳律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肖竹副教授、南开大学柯振兴博士4位发言人依次围绕前述分议题进行了4轮精彩的对话式与论辩式研讨发言。
(第三单元王天玉副研究员、程阳律师、肖竹副教授、柯振兴博士发言)
随后,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谢增毅研究员,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学分会副会长、安徽大学李坤刚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学分会副会长、苏州大学沈同仙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学分会副会长,武汉大学喻术红教授做了精彩的评议发言。
(第三单元谢增毅研究员、李坤刚教授、沈同仙教授、喻术红教授评议)
自由提问和发言阶段,与会者围绕着发言人和评议人的观点展开了进一步研讨。整个第三单元研讨在主持人冯彦君教授风趣睿智又有效把握调动现场气氛的主持下,与会者充分进行思想碰撞、观点交锋,金句频出、掌声笑声不断,可谓精彩纷呈,研讨气氛炽热欢快。
闭幕式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学分会副会长、我院社会法研究所所长赵红梅教授主持。
首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王全兴教授从七个方面对本次论坛暨年会进行了精彩的总结评议。王全兴教授指出:“新时代讨论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这一个老问题,应有新站位、新眼光、新思维。我国不同部门法之间关系问题争论多且难以达成共识主要是历史发展造成的,我们要同时面临不同阶段的复杂问题,需要更多的智慧和民法进行深度合作。法律部门划分在理论上、立法上、法律适用上都具有相对性,不能绝对化,劳动法与民法应分工与合作。议题的讨论应当区分立法视角与法律适用视角。坚持劳动法思维,尊重和不排除利用民法思维。提出的问题本身若有问题会误导后面的分析、回答问题。中国特色的问题不要盲目轻信外国的观点。”
(王全兴教授作总结评议)
随后,赵红梅教授在致辞中高度评价了本次论坛暨年会所进行的研讨,肯定了本次论坛暨年会在办会研讨形式上所进行的创新,促成与会者进行了激烈和友好的高质量辩论式探讨,产生了非常多的思想碰撞,带来了欢声笑语,留下了美好记忆,表现出各位与会者对劳动法怀有深切的热爱和深厚的情怀。最后赵红梅教授分别对作出支持贡献的各位与会者和出色地承担会务工作的我院社会法学科师生表达了谢意。
(赵红梅教授主持闭幕式并致辞)
本次论坛暨年会选取的研讨主题聚焦劳动法的前沿热点问题且有重大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且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特邀诸位法官、仲裁员、律师担任发言人或评议人与学者们进行深入研讨切磋。研讨形式也有明显的创新,具体体现在:不设主题发言,将每个主议题分解为4个分议题,每位发言人每个分议题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4个分议题共计发言时间不超过12分钟,发言人可选择放弃某分议题的发言,分议题发言依次进行。形成了发言人之间和评议人与其他自由发言人之间的辩论式研讨,办会效果得到与会者的普遍赞誉。
(年会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