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范围内的竞争、综合国力的竞争,人才培养是基础,科学技术的创新与保护是关键,而产学研相结合则是保障。法学专业作为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科研水平离不开与司法实践部门的合作,为探索知识产权法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的联动机制,12月27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为建立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实践暨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基地揭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广湖主持揭牌仪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于飞、副院长杨秀清、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冯晓青;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吴灯展、郑州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陈俊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玉华等出席了揭牌仪式。
(李志增院长致辞)
李志增院长代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致辞。指出近年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专业审判优势,公正高效地审结了一批知识产权案件,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市、促进郑州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此次设立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实践暨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基地,是法院研究审判实务问题,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一次生动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为郑州法院法官提高法学理论素养,建设学习型法官队伍开辟了新途径,为政法大学学生观察、实践、研究知识产权审判搭建了新桥梁。这是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喜事,也是双方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喜事。下一步要以知识产权法实践暨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基地为契机,不断丰富和发展双方的共建内容,开展更加深入的多层次、全方位合作,在共同调研、学术探讨、案件论证、专家咨询、案例教学、学生实习与就业、资料共享等方面开展更加务实有效的合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不断提升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于飞副院长致辞)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飞致辞。于飞首先简要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以及知识产权学科的情况,并指出法学、尤其是知识产权法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生只有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才能提升对知识产权法的掌握及运用能力;教师也只有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才能真正把握知识产权法实践中的问题与需求;因此,建立实践基地对知识产权法的教学科研至关重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知识产权学科具有雄厚的学科实力,拥有一批高 水平的专家学者和一大批高素质的学生;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知识产权法庭具有高超的审判水平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在国内业界受到广泛认可。两者强强联合、相互协作,共同建立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实践暨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基地,一定可以发挥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作用,不仅有利于广大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学生提升实践素质,而且也能提升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大法官的办案能力;期待双方通力协作,为我国知识产权法治建设共尽绵薄。
(吴灯展副局长发言)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吴灯展指出,近年来河南省以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为重点,积极搭建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目前,我省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个,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0个,开设知识产权学院5家,知识产权学院和基地布局逐步完善。此次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实践暨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基地的建立,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与理论研究的重要载体,必将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李志增院长、于飞副院长分别代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共同为基地揭牌。
(李志增院长和于飞副院长共同揭牌)
仪式上,李志增院长还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于飞教授、杨秀清教授、冯晓青教授颁发了聘书。
(李志增院长给于飞副院长、杨秀清副院长和冯晓青所长颁发聘书)
揭牌仪式结束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飞教授、杨秀清教授、冯晓青教授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们进行了深入的座谈。座谈会上,冯晓青教授首先就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与国内现状做了主题发言,提出知识产权审判中,要注意个体权益与公共利益、专有领域与共有领域、权利保护与权利限制三大利益的平衡;此后,围绕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诸如多项知识产权权利的保护、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管辖的确定、法院送达等具体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深入探讨。
今后,学院将继续致力于教研实践基地建设,引入并结合社会资源,为我院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及教师调研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