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大讲堂”第八讲活动现场
2018年11月24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名家大讲堂”第八讲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11会议室举办。
讲座主讲人是西南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俊教授,主题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法律问题及解决路径”。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所长赵红梅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圣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薛克鹏教授、经济法所李蕊教授担任评议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于飞教授担任特邀嘉宾。讲座吸引了校内外众多听众前来聆听,包括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各研究所的教师和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环境法学等专业的研究生,以及校外的一些教师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会议室内座无虚席,全场始终爆满。
18点30分,讲座正式开始。
讲座伊始,赵红梅教授首先介绍了主讲人刘俊教授在土地法领域做出的卓越贡献,并介绍了到场的评议人及嘉宾。随后于飞教授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对刘俊教授和各高校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阐明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名家大讲堂的设立初衷,如数家珍般地介绍了前七期名家大讲堂的主讲人和主题,并希望像刘俊教授这样的学术大家能够经常来法大开办学术讲座和进行其他学术交流。
刘俊教授主讲
随后,刘俊教授开始了他的主题报告。刘俊教授主题报告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性质及影响,二是入市过程面临的法律问题,三是针对入市过程面临的法律问题的解决路径。
刘俊教授首先介绍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我国既有的土地法律制度、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土地征收制度的影响。他继而分析指出:由于我国土地制度的历史原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集体土地所有权平等面临挑战;并且入市过程中面临着旧有法律规定不合时宜,集中入市和就地入市的模式如何选择以及入市后集体土地使用权权利的性质怎样界定和行使等一系列问题。他最后针对入市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根据自己的实地调研情况并结合我国的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解决路径,并列举若干例子说明其背后原理。
刘俊教授的主题报告结束后,赵红梅教授对该报告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其很好地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理论洞见深刻,体现出刘俊教授从事土地法学研究三十余年才有的厚重感,实践调研和观察分析非常深入,充分反映了重庆作为我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走在全国前列的突出特色。
高圣平教授、薛克鹏教授、李蕊教授评议
接着,高圣平教授、薛克鹏教授、李蕊教授发表了评议意见。几位教授在评议中均提及曾研读过刘俊教授的土地法著作并获益匪浅。高圣平教授就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中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制的分工,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兼具公法和私法特性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薛克鹏教授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使用权的价格如何确定和应当充分反映广大农民的真实意愿进行了分析。李蕊教授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过程中如何平衡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权利如何配置才能实现公平和正义阐述了一些思考意见。
同学们积极提问
随后,两位研究生分别对刘俊教授提出了有一定价值的2-3个问题,刘俊教授一一作出了回应和解答。
赵红梅教授也在评议和提问环节对一些观点进行了回应,阐述了富有启发性的见解,并期盼刘俊教授能再次来法大开设学术讲座和进行其他学术交流。
颁发纪念证书
合影留念
最后,于飞教授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向刘俊教授颁发名家大讲堂主讲人纪念证书,主讲人、评议人、主持人合影留念。
21点30分,讲座在广大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