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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明法论坛第二十五期——“从刑法解释角度看天津赵春华非法持枪案”成功举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4日 15:15 阅读数:

2017年11月30日,民商经济法学院“明法论坛”第二十五期——“从刑法解释角度看天津赵春华非法持枪案”在我校昌平校区逸夫楼刘皇发报告厅举行。本次活动有幸邀请到了清华大学法学院黎宏教授、劳东燕教授和我校刑事司法学院曾文科老师作为嘉宾,他们以热点案件为切入点,带领同学们一窥刑法解释与犯罪论体系。

 

首先,曾文科简要介绍了讲座主题。黎宏接着从客观审判、主观责任、法律规定等三个角度对这个案例进行了分析。在简要介绍我国相关枪支标准后,黎宏又从工商局的收费和广泛的玩具枪摊位两个角度思考,叙述了赵春华并没有非法持枪的主观故意。之后他对该案二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即赵春华无法从正当途径得到这批玩具枪是否足以说明其违法性认识,他从自己的理论观点出发,即持枪并不意味着犯罪和判断必须具体化的角度上,详细解释了自己认为赵春华不应获罪受刑的理由。

然后,劳东燕对我国相关枪支标准在2008年的突然加严和相似的案件做了简单介绍,反映了这种社会问题现状。她认为,违反大众正义感、引起社会舆论的案件还是要从法条中找出反驳的证据,而不是消极地面对将赵春华定性为犯罪的法条。劳东燕的分析言辞犀利,内容丰富,使同学们对这一案件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紧接着,曾文科总结了黎宏、劳东燕讲解内容的异同,并向两位老师提出了他自己在聆听过程中的两个疑问,得到了两位老师详细的解答。

最后,曾文科肯定了赵春华案对刑法学研究的积极意义,他认为,一个热点案件在热度过后的冷静思考是非常有必要的。不同于事件刚出现时的舆论纷纷,法律人可以从这一案例中学到许多刑法上的知识与态度。他结合同阶段刑法课堂上的内容,对此案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剖析,引发了同学们的共鸣。

本期“明法论坛”活动在经久不息的掌声中圆满结束了。同学们在静静的聆听中更深切地了解了这个案例,并且以此案例为切入点一窥了刑法解释方法与犯罪论体系思想,深受启发。

                                             

文字编辑:刘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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