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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谈学理艰深,畅话物债之法——记明法论坛第二十三期:民法典分则编纂的体系与内容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1日 08:59 阅读数:

2017年11月9日,第二十三期明法论坛在刘皇发学术报告厅举办,此次活动由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团委主办,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会学术部组织策划。出席本次活动的嘉宾均为深受同学们喜爱的老师,他们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刘家安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于飞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教授翟远见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雷老师。

下午六点四十五分,四位嘉宾正式入场,全场报以热烈掌声以示欢迎。

主持人简单阐述讲座的背景信息后,时间交与嘉宾。接着,由王雷老师主持。王雷老师幽默地表示,当前法大的一对重要矛盾即同学们日益增长的在课外想见一见三位老师的需求和三位老师教学科研繁忙分身乏术之间的矛盾,好在通过此次活动,大家能与大师面对面交流,聚焦民法前沿热点。

第一阶段,三位老师就总则对分则的体系效力、债总未来的发展可能等问题依次发表各自看法。刘家安老师认为,债总的编纂是极其必要的,而不可否认,合同法同样可以适用、左右其他债法规定,但就司法成本而言,债总则更为省事。物权与所有制相关联,涉及的不仅是少数棘手问题。相信物权法编草案将很快出台,2020年将依旧存在重修的必要。于飞老师借装拼家具时拧螺丝的原理阐述民法总则之于分则的体系效应,他主张,民法分则各编正式通过后应当对总则进行一定修订调整,力求做到协调配合。此外,与刘老师观点相似,他肯定债总的必要,立法上就应解决不必要的漏洞,以期减少实践争议。翟远见老师随后发言,他指出,法学家的专业水平深刻影响着民法编纂的体系化进程。债总的舍弃是为遗憾,物权制度需保持本土特色结合国际趋势的原则,与时俱进。

三位老师均表示,相互之间相左的意见并不太多,多数总观点都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因而在第二阶段的互评之中,他们对上一轮发言做了小小补充和脚注。刘家安老师再次表示,2020年出台分编时应当修改总则,同时向我们介绍了理想的专家意见稿,尽可能弥补立法的问题。于飞老师则发问,共识可以形成,但共识如何影响立法。翟远见老师说,民法典很重要却又不那么重要,因为它本身是公民正义明文化的体现。但立法者刻意回避某些问题,某些法律又存在刻意抽象化的嫌疑。

台上老师的精彩发言和谦逊的交流态度赢得在场每一个人由衷敬佩,台下不时传来阵阵经久不息的掌声。最后是提问环节,四位同学就居住权、土地改革三权分立、民和商的关系等问题与老师展开沟通交流,迸发闪耀的思想火花,在座的其他同学心领神会,受益颇深。

本期论坛就此完满落幕,而老师们给予了我们深刻启迪,民法修订引发的一系列思考还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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