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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论坛第一期成功举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8日 09:07 阅读数:

2016年121日晚,由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主办的商法论坛第一期在第七阶梯教室成功举办,本期论坛主题为“证券执法的轮廓与要点”,民商经济法学院张子学教授、商法研究所支部书记朱晓娟副教授、法治政府研究院王青斌教授、民商经济法学院任启明讲师作为嘉宾出席本期论坛。

讲座伊始,朱晓娟老师向大家简要介绍了本次讲座的流程并宣布讲座正式开始。

首先,张子学教授从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框架入手,分五个方面:产品、市场、参与者、服务者、监督者分别细化展开,介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框架与演进特征,接着,他从证券市场行政违法的主要样态:一、发行类、二、报告披露类、三、鉴证督导类、四交易类、五、经营类、六、交易场所类,指出我国证券行政执法的一般流程,并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分析,帮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了证券执法的轮廓与要点。张子学老师提出现行证券执法有三个特殊环境:第一,虚拟复杂且公众直接参与度极高的新兴市场;第二,种类繁多、手段不断翻新的违法行为;第三,高智商且面临巨大利益诱惑。之后,张子学教授着重分析了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责任、中层人员与核心雇员的责任,并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分析,帮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了证券执法的轮廓与要点。

 

 

随后,王青斌教授从四个方面对张子学教授的观点进行理论的升华概括并逐一深入分析。他认为,应将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共同违法和单一违法只是主体差异。

接着,任启明博士介绍到,现在所讲的行政执法大多从狭义方面去讲,并不等同于行政行为。并为同学们讲述了共同违法与单一违法的区别。

朱晓娟副教授对三位嘉宾的发言进行总结,她认为,证券执法可对证券违法行为起到很好的遏制作用,证券执法行为体系的构建离不开公开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她也强调,证券执法须有边界。

在交流问答环节,几位嘉宾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证券执法的轮廓与要点问题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探讨。

整场论坛让在场师生对证券执法的轮廓与要点有了更深的了解,商法论坛将秉承严谨求实的风格,继续为法大师生献上精彩的学术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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