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法律诊所的教学质量,不断完善诊所的管理工作,2008年7月2日,由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劳动、环境、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工作协调会”。会议由费安玲副院长主持,三个诊所的负责人金英杰、许可祝、刘瑛三位老师及学院财务顾问张苏彤老师、教学科研办李建红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讨论了法律诊所先修课程与诊所课的学期衔接、财务管理报销及三个诊所之间在录取学生的面试时间衔接等方面的问题。
三个诊所教师就各自诊所开设以来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针对诊所教师资格、基础课程重要性、开设学期上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等进行了讨论。经过讨论,三个诊所达成了基本共识,劳动和环境法律诊所要求学生必须先修环境法、民事诉讼法、行政与行政诉法、劳动法、仲裁法等课程,因而劳动法与环境法两门课程将在开课学期上进行一定的调整,以确保诊所课程的有序开课。同时,各诊所还将对诊所的介绍进行修改,更便于学生对诊所课程的了解。在财务管理上,借鉴劳动法律诊所的经验,建立学生财务管理小组,教师加强监督工作,确保经费的有效使用。在录取学生的面试时间上,三个诊所自下学期起,将在每学期12、13、14周分别进行报名与面试,避免再出现诊所之间的冲突,给各方面的工作造成不便。学院统一将面试的问卷提前在网上公布,学生自行下载填写后参加相应的面试。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0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