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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举行商法学课程教学改革师生座谈会暨商法所主题党日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09日 00:00 阅读数:

6月28日下午,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党支部在昌平召开了商法学课程教学改革师生座谈会。本次会议系为庆祝建党86周年而召开的主题党日活动,亦是商法研究所为响应学校“迎评促建”中心工作以及商法所“教学科研”重点工作的一次师生交流活动。从商法学的课程设置出发,以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师生互动,了解学生需求,反映学生意见及建议为宗旨,本次会议主要讨论了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相关改进办法。本次座谈会由商法所党支部书记郭宏彬主持,商法学教研所所长赵旭东、常务副所长管晓峰、王涌、李建伟、李显东、高翔、王萍、王军和王玉梅等商法老师以及教科研办公室的相关老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此外,04级、05级和06级的一些同学作为学生代表也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师生交流为中心,分为四个环节:简介课程内容体系设置、学生与老师的意见建议交流、学习商法的方法和增予学生代表相关书籍。另外,会议亦向同学们介绍了商法所在今年5月的教学改革研讨会教改论文中的优秀教学成果。

会议首先由管晓峰老师介绍课程内容体系以及相关课程设置。管晓峰老师结合目前商法学科课程现状,介绍了商法学科的种类、商法学体系的内在脉络、商法(一)、商法(二)、商法(三)和信托法的主要内容及其教学进程,重点介绍了各种具体商法学课程在民商法体系中的地位和在法律实务中的重要意义,并同时指出信托法尽管作为选修课,对于学生立足大陆法系,了解英美法系的精髓。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而后李建伟老师就教学方法和教学实践,关于司法考试对商法教学的影响作了重要发言。李建伟老师结合当前同学校的就业形势和司法考试现状,向同学们介绍了司法考试与商法教学的关系。他认为,在同学的学习过程中,不应过早的受司法考试的影响,更应注重思维能力的培养。同时,他还指出,教学中应以中国法律状况为知识中心,外国法律知识的介绍应以理解中国法律为出发点。

师生交流是本次会议的中心环节。各位学生代表踊跃发言,就教学辅导室的改进、双语教学中的难度与规模、论文的写作方法和教学要求,法条变动与法律学习,教学资料发放问题、课堂体系构建与案例研讨的教学形式问题、学生对法律感性认识欠缺以及法学知识体系与通识教育问题,与在座老师作了广泛而热烈的探讨。这些建设性的建议对于老师教学具有重大的启发意义。

会议中最吸引同学们眼球的是由王萍老师和王涌老师介绍的商法学习方法问题。王萍老师结合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分别从体系角度和规则角度,对商法学习作了全面而精到的指导。她指出,在宏观的体系角度看,同学们应注重商法学习过程中与民法学习的区别,以及理解商法总论侧重理念和认识和部门法侧重具体制度分析的差异;而在规则类学习中更应强调把握制度规律和脉络,关注配套制度和例外制度以及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在法学学习方法中的应用。王涌老师则更强调兴趣的培养与自学能力的入门与提高,主要向同学们介绍了法条学习法和案例学习法的不同优势和注意事项,并总结了在教学过程中一些贯穿始终的矛盾,包括方法传授和知识传授、法条分析与理论分析、案例教学与规则教学、自学与引导。

最后在老师现场赠予学生相关书籍,表达殷切期望的热烈气氛中结束了座谈会。整个交流会,很多同学见解独到,提出了很多富于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讨论气氛轻松而热烈,老师们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务实精神,和学生就教学理念和教学实践问题上的各种问题作了面对面的深入交流,同学们也在此座谈中受益匪浅。本次会议极好的实现了会议初衷,最终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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