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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委转发校宣传部“关于在全校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最佳活动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08日 00:00 阅读数:

各党支部:

学校宣传部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在全校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最佳活动评选的通知”,请各党支部将前一阶段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情况总结于2007年12月13日前交至分党委,汇总整理后再向学校申报最佳活动。

联系人:吴文影 电话:58909328

电子邮箱:msyz@263.net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委员会

2007年12月7日

附件:校宣传部《关于在全校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最佳活动评选的通知》

关于在全校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最佳活动评选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教委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各部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学校党委将组织评选我校学习十七大精神最佳活动。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总结学习十七大精神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尤其是根据本单位或所属基层党支部实际制定的学习活动方案及其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1000字以上的总结文章,报到学校党委宣传部。

一、评选条件

1、所报送活动内容必须结合工作实际,主题鲜明,紧紧围绕十七大精神;

2、活动必须求真务实,参与广泛,效果显著;

3、活动形式应该具有创新性。

二、评选办法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参评单位上报材料,也可反映本单位所属党支部举办的特色活动。

2、校党委宣传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报活动进行评审并确定入选单位。

3、申报截止时间:2007年12月15日16:00。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58909076

三、表彰办法

1、学校党委将召开大会,组织评选出的最佳活动进行经验交流,并予以表彰。

2、本次评选设奖项如下:

一等奖1名 奖励1000元;

二等奖2名 各奖励500元;

三等奖3名 各奖励300元。

希望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学校党委还将把抽评出的最佳活动方案统一报送至北京市教育工委,参与北京高校学习十七大精神最佳活动的评选工作。

党委宣传部

200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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