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人员: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12年下半年办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论文答辩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人员范围:
已取得我校研究生课程班或同步进修结业证,并已通过我校全部学位课考试和国家两门统考,符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学员。
二次答辩人员直接与答辩专业所在学院联系,无需向学位办公室再次申请。
二、办理时间:
9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三、办理程序
(一)出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由校考学位课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期间选修课两部分组成,总学分不能少于34学分。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期间选修课成绩单1份(在办班学院办理)。
2.校考学位课成绩单一式4份(学位课累计22学分):可于审核当日到学位办公室申请打印。其中2份分别贴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和《硕士学位申请书》内相应栏目。另外2份自留备用。
办理地点:学位办公室(学院路校区旧1号楼308办公室,电话:58908427)
3.同步进修生的成绩单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出具。
上述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
已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或前研究生院在职教育办公室或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出具并已盖章的成绩单继续有效,执该成绩单学员可直接办理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手续。
(二)申请论文答辩
1.办理地点:学位办公室(学院路校区旧1号楼307办公室,电话:58908390)
2.申请材料:
(1)我校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原件。
(2)《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合格卡》(蓝卡)或《同等学力人员图像指纹信息采集确认单》
(3)全国统考成绩单(自行下载打印,网址如下:http://www.chinadegree.cn/xwyyjsjyxx/zzgs/tdxltk/)。
(4)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期间选修课成绩单(须盖所属学院章)。
(5)校考学位课成绩单或培养办出具的同步进修生课程成绩单。
3.缴纳费用: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办理手续时在学位办领取)到校财务处(学院路校区新1号学生公寓楼一层北侧)缴纳答辩费6000元(可刷卡)。
4.答辩登记:申请在法学院相关专业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人员,请在办理完毕学位办相关手续后到法学院研工办(新1号学生公寓楼A)办理答辩登记事宜;申请在国际法学院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人员,请在办理完毕学位办相关手续后到国际法学院研工办(新1号学生公寓楼A317)办理答辩登记事宜;申请在民商经济法学院相关专业进行答辩人员无需到学院登记,具体事宜请于9月中下旬见该学院网页通知;申请在其他学院相关专业进行论文答辩相关事宜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http://yjsy.cupl.edu.cn/articleinfo/detail_7_19_452.html),并咨询相关学院。
上述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
特别提示:学位办每年上、下半年各办理一次出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手续,每次并不特意针对某次答辩时间。鉴于国家对同等学力申硕相关课程成绩有效期有明确的规定,请申请人员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及申请专业所在学院情况,妥善安排申请及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以免造成损失或不便。
请相关学院及人员按时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