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经济法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全院综合行政事务及党务工作,协调各科室共同推进学院整体工作的落实,积极发挥枢纽作用,推动学院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全院教职工利益。
岗位职责
一、综合行政事务
1. 人事方面。负责学院教职工日常考勤与人事调动手续及备案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人员的人事招聘、考核、评优及职级晋升等工作。
2.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负责学院行政办公固定资产的购入、管理、报废及学院办公用房的分配、腾退及管理等。
3.会议方面。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会议及院务会的召开,及时发布院务会纪要,落实院务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4.沟通协调方面。负责传达上级部门各项通知,协调各科室工作进程,向院务会汇总会议议题。
5.文件材料方面。负责制定学院内部文件,装订、存档,拟订全院性的规章制度,以及以学院名义发布的各项通知,撰写学院各项总结、计划、年鉴,检查材料及各项资料等。
6.负责学院院印章使用和管理。
7.负责教师信件收发及会议室管理。
二、党务工作
1.制定党委工作计划、总结、各项规章,撰写各项检查材料。
2.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党员入党材料的审查、党费收缴、党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分党校培训、党员转正及党组织关系转接。
3.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备案、培训及系统管理。
4.按照校党委及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统筹各党支部党务工作,开展各项党员专题教育活动。
5.负责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及党委会议,落实相关会议精神。
6.负责学院党委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院务负责人员:于丽 郝宏倩 办公电话:58909328
党务负责人员:姜晓琳 办公电话:5890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