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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郑永焕教授主讲“海外新视界”第三十讲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4:13 阅读数:

930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海外新视界”第三十讲在海淀校区举行,韩国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韩国高丽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郑永焕(CHUNG Young-Hwan)教授作题为《韩国电子诉讼现状及未来课题》的学术报告。本场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兼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李居迁教授致辞,中国政法大学韩国法研究中心主任、民商经济法学院吴日焕教授主持,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文轩教授、邱星美教授、民事诉讼法研究所副所长刘君博副教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光星律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朴顺善副教授与谈,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方丽妍老师担任翻译。约四十名师生生参加了本场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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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焕教授主讲)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兼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李居迁教授首先致欢迎辞。李居迁教授回顾了中国政法大学与韩国高丽大学多年来的友好与深入合作,对郑永焕教授及在推动两校合作、深化中韩法学交流领域所作的卓越贡献表示赞赏与感谢,并热烈欢迎郑教授再度莅临法大开展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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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居迁教授致辞)

中国政法大学韩国法研究中心主任、民商经济法学院吴日焕教授主持讲座。他向与会听众介绍了郑永焕教授的学术背景,回顾了郑教授与中国政法大学的渊源,介绍了本场与谈嘉宾,并期待郑教授的讲座为法大师生们带来一场学术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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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日焕教授主持)

报告伊始,郑永焕教授指出,伴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浪潮,电子诉讼成为具有跨时代性的纠纷解决方式。他首先介绍了韩国电子诉讼的概念、特征、立法沿革情况,并分析了电子诉讼的诸多优势。

其后,郑永焕教授分别阐述了使用者注册及同意、电子诉讼义务人、电子签名、电子诉讼同意、电子案件管理等韩国民事电子诉讼法及民事电子诉讼规则的相关内容,介绍了韩国电子诉讼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随后,他结合2011年至20248月期间韩国专利诉讼、民事本案诉讼、行政诉讼、家事诉讼等案件的具体数据,对韩国电子诉讼的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认为,虽然韩国电子诉讼在除刑事诉讼之外的各个领域逐步推广,但在家事诉讼和小额案件中出现了资料过度重复提交导致诉讼延误的情况,此问题亟需改善。

最后,郑教授展望了韩国电子诉讼的未来课题,提出有必要通过改善纠纷解决方式、积极实现口述主义和继续审理主义、推动判决书的简易化等方式进行改革,以期真正发挥电子诉讼的优势,公正、公平、迅速和经济地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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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星美教授与谈)

在与谈环节,民商经济法学院邱星美教授就韩国线上开庭案件的比例等问题,与郑永焕教授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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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君博副教授与谈)

民事诉讼法研究所副所长刘君博副教授就韩国电子诉讼与知识产权专利诉讼保密性要求之间的冲突解决、判决书简化对当事人上诉权的影响、《韩国民事诉讼等电子文书的利用相关规则》第三十六条的适用等问题,与郑永焕教授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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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星律师与谈)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光星律师就韩国线上审理过度化与《大韩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是否冲突、韩国对适用电子诉讼的争论与解决方式等问题,向郑永焕教授请教了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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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顺善副教授与谈)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朴顺善副教授就韩国刑事诉讼领域适用电子诉讼的前后态度转变、电子诉讼如何把握证据的真实性等问题,与郑永焕教授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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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轩教授总结)

在本次讲座的最后,于文轩副院长对本场讲座作了总结。他代表民商经济法学院感谢郑永焕教授带来的前沿讲座以及各位专家的精彩点评,并欢迎郑永焕教授未来在人才培养等方面继续支持学院,推动双方学院开展更多的交流与合作。“海外新视界”第三十讲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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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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