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公布2025年博士研究生进入综合考试名单及考试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复试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到安排
专业 |
时间 |
报到地点 |
民商法学 |
3月3日上午10:00—11:30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17 |
诉讼法学 |
3月3日上午10:30—11:30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13 |
经济法学 |
3月3日上午10:00—11:30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16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3月3日上午10:30—11:30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14 |
知识产权法学 |
3月3日上午10:00—11:30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13 |
社会法学 |
3月3日上午09:30—10:30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14 |
注: 考生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时参加报到、资格审查及综合考试。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者,不予补考。
考生报到须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证原件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需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原件;
4.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准备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
5.综合考试通知书(系统下载打印);
6.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笔试安排
专业笔试于3月3日14:00-16:00进行,所有考生请于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请携带相关考试证件(身份证、综合考试通知书),以备查验。考场如下:
专业 |
考场地点 |
民商法学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16、917 |
诉讼法学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13 |
经济法学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20、921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13 |
知识产权法学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14 |
社会法学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14 |
外国语笔试于3月3日18:00-20:00进行,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具体通知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三、专业面试安排
专业 |
专业面试 |
民商 法学 |
时间 |
第一组 |
3月4日09:00开始 |
第二组 |
3月4日15:00开始 |
第三组 |
3月4日14:00开始 |
第四组 |
3月5日09:00开始 |
地点 |
第一组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04,备考教室901 |
第二组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05,备考教室901 |
第三组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06,备考教室901 |
第四组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05,备考教室904 |
经济 法学 |
时间 |
第一组 |
3月4日09:00开始 |
第二组 |
3月4日08:00开始 |
第三组 |
3月4日08:30开始 |
地点 |
第一组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20,备考教室917 |
第二组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16,备考教室917 |
第三组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19,备考教室917 |
诉讼 法学 |
时间 |
3月6日16:30开始 |
地点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04,备考教室901 |
知识产权法学 |
时间 |
3月4日13:30开始 |
地点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07,备考教室912 |
环境与资源保保法学 |
时间 |
3月4日09:30开始 |
地点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10,备考教室911 |
社会 法学 |
时间 |
3月4日14:30开始 |
地点 |
学院路校区综合楼914,备考教室913 |
注:
1.所有考生请于面试前半小时到备考教室候考,请携带身份证、综合考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2.面试顺序备考时抽签决定,若因考生未按时到达备考教室错过抽签,视为考生自愿服从学院现场安排的面试顺序。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综合考试的考生须在2月26日14点前登陆我校心理测试系统完成在线心理测试答题。
网址: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48716
2、考场规则(部分条款)
(1)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综合考试复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综合考试各环节。
(2)考生只准携带考试规定以内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等。
(3)笔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按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
(4)如考生不按规定参加综合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则视为其主动放弃综合考试资格,不予补试。
3、专项计划考生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甘肃政法大学、新疆政法学院、伊犁师范大学,以下同)、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海南大学,以下同)、定向培养海南涉外法治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按报考专业与普通考生同时进行综合考试,采用同样的考核内容与标准。
五、咨询电话及相关事宜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010-58908189,msjjfxyxly@126.com
六、其它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详细信息请见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
《关于公布2025年博士研究生进入综合考试名单及考试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https://yjsy.cupl.edu.cn/info/1027/12137.htm
民商经济法学院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