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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规守纪担使命 司法为民践初心” 民事诉讼法研究所党支部、23级研究生民诉班党支部 与房山区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党支部联合党日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03 阅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民事诉讼法研究所党支部和23级研究生民诉班党支部于2024111日前往红色背篓教育基地,与房山区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党支部共同开展“遵规守纪担使命 司法为民践初心”主题党日活动。




“红色背篓精神”诞生在北京市原房山县周口店供销合作社的一个分销店。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周口店供销社职工、共产党员王砚香看到山区农民下山购物非常不方便且危险,觉得应该响应党的号召支援山区建设,便主动把货送上山方便群众。从此,他带领六名职工肩背背篓,跋涉于崇山峻岭,不畏酷暑严寒,坚持每天送货和收购农副产品,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被乡亲们亲切地称为 “背篓商店”。三代背篓人“背出忘我 背起希望 背满梦想”,他们用脊梁、用汗水、用执着践行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信仰。

活动伊始,双方在教育基地召开了交流座谈会,房山区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马绍辉法官主持会议。马绍辉法官代表院党组对民商经济法学院师生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长期以来民商经济法学院在业务交流、干部挂职、实习实践等方面对房山区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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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研究所党支部书记韩波教授对房山区人民法院的盛情邀请表示衷心感谢,赞扬了两院长期以来的密切合作关系,希望同学们珍惜本次实践学习的机会,认真领悟审判工作中的司法为民精神,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实到实践当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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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马绍辉法官领学了《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等文件,说明了将党纪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性,强调落实纪律建设的相关举措,同时结合法院日常工作实际对如何践行司法为民进行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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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思达同学作为学生党员代表,从提升业务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学纪守正增信三个方面进行分享交流,呼吁同学们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做一名干净忠诚、清白坦荡的法律“守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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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杨秀清教授作总结发言。她指出,法律是一门实践之学,作为法学专业的青年党员,要走出校园走进基层,深入了解基层社会的“中国问题”,准确掌握纠纷治理的工作方法,寻求治理顽疾的破解之道,为世界各国纠纷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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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同志们前往礼堂观看了以王砚香同志为原型的《红色背篓》电影,通过艺术的形式感悟红色背篓精神的重要意义。



观影结束后,同志们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参观了红色背篓精神纪念馆,沿着《红色记忆》《红色传承》《红色使命》《美好愿景》四个板块,回顾红色背篓精神的诞生过程以及黄山店村党组织弘扬红色背篓精神引领产业转型、克服困难实现创新发展的奋斗历程。





成员感悟


本次同城关法庭党支部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感触良多。红色背篓精神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最生动的体现。如何将红色背篓精神带入司法实践,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是法学教育工作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都必须努力加以探索、践行的。作为一名青年法学教师党员,我会在日常的教学、科研中认真履职尽责,践行初心使命,用实际行动写好司法为民答卷。

——青年教师代表 冯祝恒


很荣幸能够跟随民诉法支部来到黄山店村红色背篓精神纪念馆参观学习。背篓精神蕴含的不怕吃苦、艰苦奋斗、全心服务、一心为民的精神内核,在科研领域同样具有强大的指导意义。在科研的道路上,只有坚持不懈,不断探索新的研究方法和手段,加强团队合作,才能推动科研工作的不断进步。在未来的科研工作中,我将以背篓精神为指引,不断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同时,我也将积极传承和发扬背篓精神,激励更多的科研人员共同为实现法学繁荣和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而奋斗。

——青年教师代表 朱钰奇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红色背篓精神和重走背篓路,我深刻体会到了“坚决听党话,坚定跟党走,坚持为人民”的背篓精神,知道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应如何实际践行。作为一名研修法学专业的共产党员,在未来的工作中我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怕吃苦,无私奉献,让自己参与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人民的考验。

——学生党员代表 陈家康


红色背篓精神践行了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的社会主义企业宗旨,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生动写照。审判工作中的背篓精神同样是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审判机关为人民服务的重要体现。集中体现这一精神的巡回审判制度一方面使司法更加贴近群众、更加公开透明,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促进司法透明;另一方面也符合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人民法院服务和谐社会的国情,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积极分子代表 赖沂烨


作为一名未来的法律工作者,此次参观房山区法院并学习红色背篓精神的党建活动,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服务人民的深远意义。红色背篓精神,不仅仅是一种历史的传承,更是一种时代的责任和担当。它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强调了法律工作者应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重温那段艰苦奋斗的岁月,我更加坚定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也更加理解了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这种精神的传承,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也是对未来的承诺,激励我在日常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将法律的温暖和公正带给每一位需要帮助的群众。

——积极分子代表 龙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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