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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排课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5:10 阅读数:

 

院发(2018 10                      签发人: 刘继峰

民商经济法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排课的通知

 

各研究所:

根据教务处发《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排课工作的通知》,按照我校2015年至2018年《人才培养方案》,现下发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共计53门课程。

课程类别

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诊所课程

通选课

课程数

 11

36

3

3

 

 

本学期启用新教务系统排课的说明

为了更好服务本科教学,提升师生体验,教务处于2016年起开始深入调研,2018年6月完成新教学管理系统招标工作,目前系统已经完成基本功能开发。新教学管理系统将在本次排课工作阶段正式启用,其他功能将逐步上线启用。

新教学管理系统登录域名:http://jwxt.cupl.edu.cn

用户登录账号为教师工号(CU号),初始密码与账号相同。

本次课程申报,具备教师资格的教师可自行登录新教学管理系统查看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全校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并自由认领填报,申报后由课程开课学院进行审批。

 新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

 

请各研究所组织、安排、协调好教师授课。在申请开课任务和排课工作中请各所注意:

一、必修课  

不安排固定班级,请各所统一分配好开课教师与学生总人数相匹配,设置总容量应至少多于学生总数的20%。

1、法学实验班2017年培养方案修订,必修课与法学普通班课程基本一致。此后几学期会存在两种方案课程同时存在的情况,请各位老师安排好自己的授课计划。

2、2、4学分以上课程的问题。

4学分以上的专业必修课将分别安排在两天排课,请教师选择计划好自己的教学任务。

二、选修课  

附件2开课计划中提供的学生总人数供参考。

三、授课要求

1、课程的协调

各所要做好多人讲授同一门专业必(选)修课、案例课、研讨课课程的统一协调工作。

本次课程为教师网上自行录入,请各所提前安排课程的授课计划,防止课程未开出的情况出现。

2、教学大纲   

各所所开课程如调整教学大纲及相关教学要求的,请及时告知授课教师,并在教学办公室备案,便于授课教师查询;现有课程教学大纲在校园网教务处“教材建设”栏内“常用下载”中可查询下载。

四、跨研究所授课  

1.本院教师欲担任本研究所以外课程的,直接在新教学管理系统中申报。

2.非本院教师向我院申请开课的,需填写附件3,由开课教师本人签字,并经开课研究所所长签字后,将纸板申请书交至学院教学办(昌平主楼B317)。收到申请表后,学院将在系统中审核申请教师的开课任务。我院不负责非本院教师的课酬发放及相关考核工作。

五、个人填写开课任务申请书  

1、教师讲授同一课程的多个课堂时需分别填写开课任务书;

2、一名教师讲授多门课程的请分别填写开课任务申请书;

3、接力课教师只填写一张开课任务申请书,后上课教师填写为教师一,2学分(含2学分)以下课程不得接力。

4、请各位老师在填写开课任务书时不要限制自己的上课时间。

、各法律诊所授课教师请安排好面试。

面试顺序:10周(11月16日前)   知识产权法律诊所

11周(11月23日前)   环境法律诊所

12周(11月30日前)   劳动法律法诊所

各诊所面试确定名单后,即时通知院教学办进行公示,便于落选学生改选其它诊所

、提示:

教师对选课学生如有限制说明请在教师开课任务申请书中注明,以便工作人员输入教务系统。

法学专业周二下午(第三、四大节)不安排专业课程,请教师安排好自己的开课时间。

、时间安排:

9周:教师个人于11月12登录系统,填写开课任务书学院汇总后,与各研究所沟通开课情况。请各位老师务必在15日前完成系统中开课任务的申请,如有迟延,请务必与教学办联系,否则会出现开课任务书没有审核的情况,如果系统中未审核,那就表示您下学期的课程没有申报成功。

非本院教师申请本院课程,纸版申请书(附件3)请于11月12日前交至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昌平主楼B317)。

11周:11月19日至11月20日,教学办公室输入教师开课任务申请书。

12周:11月26日至11月30日期间,教学办最后与教师落实上课时间,确定课表。

九、选课阶段:

各研究所负责人,在学生预选课阶段应及时了解本所开设课程的选课情况。对选课人数低于5人、选课人数超出教室容量20%的情况要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院教学办协商做出适当处理。

相关附件请教师查看个人电子信箱。  

特此通知。

 

附件:

1、 附件1教师新系统使用说明.zip

2、 附件2民商经济法学院2018-2019春季学期开课计划.doc

3、 附件3非本院教师认领本科课程申请表.docx

民商经济法学院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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