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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校举办教育培训班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2日 16:44 阅读数:


根据《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意见》和《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校选学式教育培训制度》,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校将举办第七期教育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员提前协调好时间,无特殊事由,均须按时参加。

一、培训对象

本培训面向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昌平校区(全天培训)

时间:2018年5月26 日(周六)上午9:00开始;下午14:00开始。

地点:昌平校区学活三层学术报告厅

学院路校区(半天培训)

时间:2018年5月27日(周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学院路校区科地201

各年级办负责签到。

三、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另行通知。

四、讨论交流

5月26日-6月1日,各小组围绕授课内容组织1次讨论交流,小组负责人提前将讨论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告知各年级办公室,要求各年级办公室负责人参加小组讨论并予以指导。各小组讨论内容写入《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校讨论记录表》中(附件1)。

五、考核评价

   1、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本人提前向各年级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各年级办公室将请假情况汇总提交学院党委审批。

2、学员须按时到课,不得迟到、早退,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获得批准以及严重迟到或早退的,均按缺勤处理,一经发现,取消培训资格。考勤情况将作为党员发展、转正的重要考核标准和各项评优的考核条件。

六、车辆安排

  学院将安排从研究生院到昌平校区的接送车辆,具体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七、组织工作

1、各年级办公室负责统计参加培训班的学生名单,正式党员与预备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入党积极分子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小组,指定小组长。各年级办公室将名单(签到表)(附件2)电子版于5月8日(周二)前交学院党委。

2、各年级组织员全体参加。各年级办公室负责打印签到表并组织考勤,小组长协助做好考勤和组织小组讨论工作。小组讨论记录及现场签到表统一收齐后,于6月6日前报党委,同时各年级留存一份考勤情况表,作为今后党员发展、转正的学时依据。

3、应参加分党校培训而未参加的学员,此次参加培训的,各年级办单独统计、提前告知学院党委,以免场地容纳不足,并做好这部分学员的通知和组织工作。

 

附件:

1、    附件1: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校小组讨论记录.docx

2、    附件2: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校教育培训班学员名单(签到表).doc(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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