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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毕业论文 撰写与指导阶段工作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6日 13:49 阅读数:

各位指导教师、各位同学:

根据校教务处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

3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交由指导教师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33日至7日学生完成定稿,交由教师对论文定稿审阅并给出成绩。

38日(周)与9日(周)学生提交毕业论文定稿和相关表格

指导教师对学生提交的初稿、修改稿以及定稿提出的修改意见(或评语)均应填写在《本科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相应栏目内。

二、工作要求
    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保持联络渠道通畅,学生应及时与教师联系。如果学生不能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请指导教师及时向学院反映。学生应和指导教师沟通,确定毕业论文体裁,并将相应体裁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发给指导教师,方便教师评分。

所有选择我院方向的同学请201838日(周9日(周五)按时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纸质版(本人提交)

 

专业方向

提交地点

负责人

民法、知识产权法

逸夫楼33076

郭老师

财税金融法、劳动法、经济法

逸夫楼33069

老师

民事诉讼法、商法、环境法

逸夫楼33070

李老师

1)论文定稿纸质版一式5份,要求必须符合论文格式规范(参见附件)。

2)《本科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要求指导教师指导意见部分必须填写具体内容,不能仅仅填写“同意”。

3)《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

  以上材料如果不符合要求,请修改合格后再次提交。因材料未按时提交而产生的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2.提交电子版

1)毕业论文电子版确定稿文件名为“学号+姓名”

2)《本科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电子版,必须填写教师指导意见。

以上两份材料的电子版,按每人一个文件夹存放且以“学号+姓名”命名

民商经济法学院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专人负责(选择其他法学院专业方向的本院学生也要提交电子版,本院、外院需分开存放至两个文件夹)。

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选择民商经济法学院方向的同学,请将电子版发送至专业小组长邮箱(各院小组长联系方式随后公布,请注意查看民商院通知)。

请各班级负责人、各学院小组长20173917:00时前,收齐电子版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昌平校区办公楼B317)。

3.论文定稿题目与开题阶段不一致的,学生本人请到民商教学科研办公室做变更登记昌平校区办公楼B317)。

 

三、论文质量控制

(一)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质量控制

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学生写作规范情况在指导过程中,发现学生引注不规范的情况,应及时要求其改正

(二)学校对毕业论文质量控制

学校将在毕业论文撰写和指导工作结束后,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原创性检查,对发现有抄袭的论文将做出严肃处理。

对发现抄袭、剽窃等行为的,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 抄袭、剽窃不超过论文全文10%的,责令修改论文一周后答辩;

2.抄袭、剽窃占论文全文10%20%的,根据抄袭、剽窃性质,酌情给予责令修改论文一周后或延期一学期答辩的处理;

3. 抄袭、剽窃占论文全文20%以上的,根据抄袭、剽窃性质,酌情给予责令修改论文延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答辩的处理。

(三)毕业论文质量检查结果的公布及后果

1.学生凡被查出过抄袭行为的,经责令重写后,无论写作水平如何,其成绩只能为及格或不及格;

2.学生重写后仍然存在抄袭行为的,按考试作弊论处,其毕业论文成绩以零分计,并参照《中国政法大学考试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民商经济法学院

2018226

:所需表格请参阅附件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doc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模板(参考)(最终版).doc

  附件3: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doc

  附件4-1: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学术论文类).doc

  附件4-2: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毕业设计).doc

  附件4-3: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案例分析类).doc

  附件4-4: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调查报告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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