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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商法学硕士答辩具体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11:43 阅读数:

 

一、本学期民商法学硕士答辩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第一组:  

时间:2017年11月26、27日 8:30

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215、221(准备教室) 

拟参加答辩名单:陈欣荣、戴菲、单思、邓克学、董慧、樊丽朵 樊晓娟、龚芸、侯飞扬、黄彦奇、李奥、李海霞、李蕾、李志鹏、刘磊、陆昱、罗铮、孟凡生、任鹏、宋加金、孙朝静、唐海军、王恩伟、韦护、韦丽珍、吴雯、肖贵阳、熊娜、徐晶晶、徐澜涛、张 薇、张滢、赵佳怡、朱成辉、朱妍郦、肖晖

 

第二组:  

时间:2017年11月26、27 日 8:30

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216、223(准备教室) 

拟参加答辩名单:曹琦、陈春春、范俊超、方晨、高晖、高哲远、郭华、霍岩、贾凤兰、金盛、李邦红、李飞虎、李景媛、刘军、刘震、陆程、潘浩、秦双艳、曲欣、任颖丽、邵萌、宋庆芳、孙迪、谭振华、王及源、王丽娟、吴佳慧、吴琼莹、肖玲、谢美虹、谢幸初、徐晓丹、阎艳华、杨晗、杨俊涛、张凝、张鹏飞、张韬、郑琼星

 

第三组:  

时间:2017年11月26、27 日 8:30

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222、224(准备教室)   

拟参加答辩名单:卞婧娴、陈宸、黄飞、李晨曦、李恒、李婧如、李娟、李欧文、梁啸、刘炳军、刘莉、刘文利、陆欢、马肇岚、倪明、牛红妍、秦伟、谭斌兴、王全成、王硕石、魏文娟、吴可嘉、相莅鑫、徐晨璐、薛展涛、杨威明、杨文艳、杨志成、于增华、张美云、张甜甜、赵敏冲、赵岩、郑晨蓉、钟杰

 

第四组:

时间:2017年11月27日 8:00

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311、312(准备教室)

拟参加答辩名单:单明敏、李姗姗、李亚强、李怡洁、刘赋、刘卫庄、潘建湖、王舰、王文娟、王晓东、王洋、王允辰、王志想、温婧婷、吴红阳、夏明明、赵洋

第五组:  

时间:2017年11月28、29日 8:00

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211、212(准备教室) 

拟参加答辩名单:樊颖、范淦彬、何露露、黄道许、李东东、李洁、李扬、林籽光、马骉、瞿建洋、宋雯、孙竞、汪旻梁、王茜、王庆、王琼琼、王婷、王昱、吴超君、吴迪、薛斐、杨慧东、杨洋、俞瑞清、张洁、张宁宁、朱凯、庄庆龙、邹润墨、戴宇清

 

二、注意事项

(一)上述拟参加答辩名单中的申请人,仍有不得参加答辩的可能。如论文打假或评阅未获通过,或因其他原因未被获准参加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不可以参加答辩。请学位申请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遇上述情况,将有电话通知。

(二)请可以参加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于答辩开始前30分钟达到“准备教室”,将进行答辩资格确认。

(三)请可以参加答辩的学位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在进入答辩现场时将身份证交由答辩秘书核对身份。

(四) 上述答辩时间及安排如遇调整,会第一时间在本网站公布,请所有答辩申请人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

 

 民商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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