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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八届江平民商法学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9:53 阅读数:


江平法学基金是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和王泽鉴教授捐赠发起设立的旨在奖励优秀学生、扶持学术发展的法学基金。为奖励在民商法学习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江平法学基金特设立江平民商法学奖学金。现根据江平法学基金章程,就第十八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2017年度)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7年度江平民商法奖学金名额为22名,每名奖金10000元,其中中国政法大学学生15名,清华大学法学院学生3名,浙江大学法学院2名,武汉大学法学院2名。

二、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的申请资格

(一)本科生和双学位生:一年级和二年级本科生不可以申请。三年级、四年级本科生和双学位生,修完下列民商法课程中的四门课程,:

A.    民法学原理一(或民法总论)、民法学原理二(或债法,或债与合同法),民法学原理三(或物权法)、民法学原理四(亲属法与继承法)。

B.商法一(商法总论和公司法)、商法二(证券法)、商法三(票据法)、商法四(保险法)、商法五(破产法)、商法六(信托法)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

(1)   其中民法学原理一(或民法总论)或商法一在90分以上(含90分);

(2)   其中有两门课程的成绩均在90分以上(含90分)或优;

(3)   其中有三门课程的成绩均在85分以上(含85分)或优;

(4)   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民商法学文章。

(二)硕士研究生在公开出版物(含《研究生法学》)上发表民商法学论文的可以申请。

(三)曾经获得过江平民商法奖学金(不含鼓励奖)的同学不可以申请。

三、       清华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的申请资格,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自行规定;

四、        江平民商法奖学金评选程序如下:

(1)   申请:领取申请表,认真填写,并于1012日—25日(周末除外)递交申请表;

本科生、双学位生、昌平校区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下午:200-500

地点:(昌平)学生活动中心302室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办公室

 

在蓟门桥校区的硕士生报名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   申请者参加统一考试

本科生:第一轮笔试以客观题为主要题型,内容涵盖上述民商法全部课程,时间初定为1028日;第二轮文章写作;第三轮口试;

硕士生:经论文匿名评审后参加答辩;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江平法学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20171010

 

 

附申请表(申请表可复印)

     第十八届江平民商法学奖学金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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