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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院关于开展2015级本科生学年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1:20 阅读数:

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根据本科培养方案和《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学年论文管理办法》以及教务处相关通知,2015级本科生于本学期开展学年论文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学年论文必须在专业理论范畴内,针对当前理论热点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力求体现科学性和实用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选题及论文规范

(一)符合本专业的本科培养目标,体现专业基本训练内容;符合本科生的专业基础和研究能力,范围适宜,难易适度,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的课题;

(二)选择本院老师作为指导老师的同学由学院统一安排指导老师,学生下载选题四联单(见附件3)后填写个人信息以及论文题目,于10月13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民商教学科研办公室(主楼B317)。学院汇总后统一将安排好导师的四联单反馈给学生。

选择非民商院老师的同学下载四联单后个人自行联系指导老师,并于10月13日前将填好指导老师信息的四联单与所在班级一起提交至民商教学科研办公室。

(三)一人一题,避免雷同;

(四)学年论文选题由学院拟定或由学生自拟选题,由学生自拟选题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学年论文课题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课题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

(五)符合学术规范,论文字数一般不得少于4000字。论文具体规范参照适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附件2

二、最终提交

学年论文工作按照学生所在学院开展,于12月15之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学年论文电子版和打印版

2.学年论文登记表打印版(附件4

论文登记表只需要打印版,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并签字

3.学年论文统计表电子版(附件5

统计表只需要电子版,且以班级为单位填写

 

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7926

  附件1:学年论文管理办法.doc

  附件2: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doc

  附件3:选题四联单.doc

  附件4:学年论文登记表.doc

  附件5:民商学年论文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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