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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夏季学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11:33 阅读数: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三学期制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及学校校历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17年夏季学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夏季学期时间

夏季学期为7月3日-7月28日,7月1日(周六)、7月2日(周日)休息。

二、班车安排

(一)夏季学期第一周工作日期间,学校运行以下班车班次,乘车地点不变: 

发车地点

抵达地点

发车时间

昌平校区

学院路校区

6:50、13:00、16:30(仅周五)、17:00

学院路校区

昌平校区

7:00、12:30、16:30(仅周五)、17:00

西直门

昌平校区

7:00(去程)、17:00(返程,周五为16:30)

安华桥

昌平校区

7:00(去程)、17:00(返程,周五为16:30)

西三旗

昌平校区

7:05(去程)、17:00(返程,周五为16:30)

西三旗

学院路校区

7:05(去程)、17:00(返程,周五为16:30)

学府园

昌平校区

6:45(去程)、17:00(返程,周五为16:30)

世纪城

昌平校区

6:40(去程)、17:00(返程,周五为16:30)

(二)夏季学期第二周起工作日期间,学校运行以下班车班次,乘车地点不变:

发车地点

抵达地点

发车时间

昌平校区

学院路校区

6:50、13:00、16:30(仅周五)、17:00

学院路校区

昌平校区

7:00、12:30、16:30(仅周五)、17:00

(三)夏季学期周末期间,学校运行以下班车班次,乘车地点不变: 

发车地点

抵达地点

发车时间

昌平校区

学院路校区

6:50、17:00

学院路校区

昌平校区

7:00、17:00

三、各单位行政系统工作安排

夏季学期第一周各单位行政系统需全员到岗,第二周起至7月28日可根据工作安排灵活调休。调休期间,各单位应做到业务不停、窗口不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各单位应将调休人员安排情况(包括科室名称、工作人员、坐班地点、办公电话、带班领导等信息)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粘贴在本单位办公室外,方便师生查询及办理业务。

四、后勤工作安排

(一)食堂安排

1.两校区食堂开放情况

(1)昌平校区:

7月3日-7月19日,全部食堂正常营业;

7月20日-7月28日,开放第一、三、四食堂,第一食堂吉香园窗口改为清真窗口。

(2)学院路校区:

7月3日-7月28日,政法食堂、清真食堂、法学餐厅正常营业。

2.两校区食堂营业时间

早餐:07:00-09:00;

午餐:11:00-13:00;

晚餐:17:00-19:00;

宵夜正常供应。

(二)昌平校区水、电卡充值收费安排

7月3日-7月7日,8:30-12:00、14:30-17:30;

7月8日-7月30日,14:00-18:00。

办公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B127室,联系电话58909260。

(三)后勤浴室、住宿等服务工作均与春秋季学期安排相同。

五、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妥善安排夏季学期工作,切实保障公务。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在岗,如另有工作安排,应保持联络畅通,以满足正常履职要求;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京的应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并通知学校办公室;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学校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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