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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外国留学生招收研究生部分专业复试安排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2日 10:56 阅读数:

各位考生:

    民商经济法学院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外国留学生招收研究生部分专业复试安排如下:

专业

招生类型

时间

地点

民商法

硕士

5月19日14:00

教学楼211

知识产权法

硕士

5月23日

15:30

教学楼31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博士

5月19日

15:30

教学楼212

民事诉讼法

博士

5月20日9:30

教学楼111

 其他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尚未确定,请随时关注民商经济法学院网站通知。

 

 

                      民商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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