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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学术成长沙龙”第五期暨蓟门环境法讲坛——“企业环境责任制度的理论构建”成功举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 10:40 阅读数:

 

20181111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主办、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承办的“学术成长沙龙”第五期暨蓟门环境法讲坛在学院路校区B205会议室举行。本次沙龙的主题为“企业环境责任制度的理论构建”,主讲人是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讲师吕梦醒博士。活动由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教授主持。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于飞教授应邀参加本期沙龙。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邓海峰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王社坤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学报》陈夏红副编审、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胡静副教授担任评议人。中国政法大学绿色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侯佳儒教授、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庄敬华副教授、朱炳成助理研究员作为与谈人参加讲座。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10多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也参加了此次学术沙龙活动。

 

学术成长沙龙会场

于文轩教授就民商经济法学院“学术成长沙龙”做简单介绍后,逐一介绍了参加本期沙龙的嘉宾,并对与会的各位嘉宾和同学表示由衷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于文轩教授主持

     本期沙龙的主题是主讲人吕梦醒博士在其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经过进一步思考和总结形成的。主讲人从研究背景、研究问题和思路、主要观点以及结语四个方面就企业环境责任的相关问题分享了自己的研究成果。

第一部分是研究背景。研究的出发点主要是基于企业在现代社会中所扮演的特殊角色:一方面,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另一方面,企业从本质上来看仍然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其不惜一切代价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活动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环境问题,成为当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全球环境危机的日益加剧和公司丑闻的不断爆发,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舆论压力,在这种背景下,企业环境责任成为企业改善形象、缓解信任危机的重要手段。企业环境责任的研究涉及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公司治理及法学等多个学科,然而目前不同学科之间缺乏真正的互动与交流。因此,文章尝试运用法经济学这种交叉学科研究方法涵盖企业环境责任的两个关键领域—企业治理和环境治理,弥补这个领域的缺失。

第二部分是研究问题和思路。文章提出两个主要研究问题:一是从企业治理的视角,探讨企业环境责任是否违背了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二是从环境治理的视角,探讨企业环境责任与政府环境规制是否冲突。围绕上述两大问题,文章主要分为五大部分:概念界定、企业环境责任的战略价值、环境治理的多元途径、企业环境责任与政府环境规制的关系以及企业环境责任在我国的发展。

第三部分是主要观点。首先,与传统观点不同,在特定情况下,企业践行环境责任与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并不相悖,事实上企业环境责任可以创造许多附加价值,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其次,企业环境责任作为企业的一种自我规制,虽然具备超越其他规制途径的优势,但是也存在其局限性,为保障企业环境责任制度能够充分发挥其在环境治理领域的积极作用,政府在推动和完善企业环境责任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最后,结合我国的发展现状,企业环境责任在我国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因此企业环境责任制度的构建对于完善我国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推动我国的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第四部分是结语。介绍了文章目前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完善方向。

 

吕梦醒博士主讲

在评议环节,各位评议人结合自身研究与发表经验对吕梦醒博士的文章从论文选题、写作内容和写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点评。

邓海峰副教授对“学术成长沙龙”在促进学者间及师生间学术交流的重要作用表示赞赏。他提出,主讲人选择企业环境责任这个主题,直面实践中的困境,梳理了国外关于企业环境治理的发展脉络,展示了不同学界的研究成果,并能够立足于环境法学者理论中立的立场进行分析。邓海峰副教授从论文发表的角度提出了两点完善建议:进一步探讨环境法律责任产生的本源,以及如何从欧盟企业环境责任的实践中提取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

 

邓海峰副教授评议

王社坤副教授认为,主讲人能够运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对企业环境责任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明晰文章的学科立足点、如何突出文章的核心观点等方面提出了建议。王社坤副教授还建议结合我国绿色消费群体较少、企业过分逐利现象严重等特殊背景讨论企业环境责任,同时思考如何通过企业信息公开等非强制手段促使企业承担环境责任。

 

王社坤副教授评议

陈夏红副编审从编辑审稿的视角出发,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提出建议:在形式上,需要注意注释体例的规范性、引用数据的时效性以及对专业词汇注释的必要性;在内容上,需要加强问题意识,明确学术观点和立场。

 

陈夏红副编审评议

胡静副教授认为,将企业环境责任制度作为选题加大了文章发表的难度。他围绕如何明确研究问题与主要观点、明晰企业环境责任和自我规制等核心概念,对文章的完善谈了自己的看法。胡静副教授还提出,在学术论文写作中,应该过滤自身学术背景,站在读者的角度撰写和完善论文。

 

胡静副教授评议

在与谈环节,各位嘉宾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侯佳儒教授认为,在当下对企业环境责任的讨论有现实意义,同时就跨学科研究中如何突出法学研究的内容提出了建议。

 

侯佳儒教授点评

庄敬华副教授认为,关于企业环境责任选题的文章写作难度很大,建议适当地取舍外文文献资料,将更有利于明晰文章的主要观点。

 

庄敬华副教授点评

于文轩教授从学术研究方法和论文写作方法两个角度提出了建议。于文轩教授认为,在吸收相邻学科研究成果的同时,法学论文更应注意以法律逻辑和法学方法进行组织和写作。于文轩教授还从文体区别、文题相符、文献选择及篇章结构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在总结环节,于飞教授首先感谢与会专家和同学对此次沙龙活动的大力支持。于飞教授介绍说,民商经济法学院举办“学术成长沙龙”的初衷,是为年轻学者提供学术交流平台,帮助年轻学者及时发现并改进学术研究中的问题,以促进个人学术发展和整体学术进步。随后,于飞教授还从民法视角就吕梦醒博士的研究提出了完善建议。

 

于飞教授总结

最后,于文轩教授再次感谢于飞教授为年轻学者的学术成长所作的不懈努力和在推进民法与环境法之间的学科交流方面提出的建设性构想,并再次感谢主讲人的精心准备、各位嘉宾的倾囊相授以及其他与人员的积极参与。

 

与会人员合影

 

撰稿:黄鹏辉

摄影:杨仲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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